越南教育與培訓部近日公佈一份通知草案,擬確定“難招生但社會有需求”的職業培訓專業目錄,隨附35個專業,涵蓋藝術、商業與管理、生命科學、工程技術、製造加工、建築、農林水產、健康、社會服務、運輸服務等領域。草案正在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草案所引的政府第238/2025/NĐ-CP號法令,就讀目錄內專業的中等職業和高等職業學生將獲免100%學費。草案同時列出認定標準:專業須有當前或未來的人力需求,卻難以吸引學生;實際招生率低於結合培養能力與人力需求確定的指標,或招生規模連續三年下降、無法滿足勞動力市場需要。

草案規定,一個專業須同時滿足第1至第4項標準,並屬於第5或第6項標準所列內容或領域之一,方可列入目錄。對於新設或暫停招生的專業,以及服務重點經濟領域、新技術、數字化轉型、綠色轉型、循環經濟、綠色增長或國家戰略任務、國防安全任務的專業,若尚無足夠三年招生數據,可依據人力需求和招聘需求預測考慮列入。

提出補充專業的機構須說明理由,並列出每年下達給所屬職業培訓機構的招生總指標或培養規模,以及該專業每年的招生總數。草案還規定,重體力、有毒有害、危險專業目錄與難招生專業目錄至少每五年調整補充一次;職業教育與常教局牽頭組織評估,並報教育與培訓部部長審議修訂。

各職業培訓機構每年須評估本校開設專業的實施情況,依據通知附錄所附標準向有權國家機關及教育與培訓部(通過職業教育與常教局)報告,提出補充或移出目錄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