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部剛剛頒佈了關於門診治療中藥、生物製品處方和開具的規定。其中,16類疾病中的252種疾病可以開具最多90天的門診處方。
滿足民眾期待
長期以來,許多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尤其是老年人,每月都要早早排隊只為取藥。其中,不少患者連續數月使用相同的處方,但由於門診藥物發放最多30天的規定,他們每月都必須去醫院取藥。
河內的黃先生(70歲)分享說,他患高血壓多年。“儘管醫院就在家附近,但我每21天就必須早上5:30去‘看病’。說是看病,實際上也沒怎麼看。醫生問病情,如果沒有異常表現,就按常規給藥。”黃先生說。
當得知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將可以獲得超過30天的藥物時,黃先生不禁感到高興。他說,如果藥物發放時間更長,他就不必頻繁往返,也不會因為偶爾的“天氣變化”而無法按時複診。
河內的華女士也表示,每月都必須請半天假帶母親去看病。華女士分享說,之前母親因摔倒受傷導致行動不便,現在外出只能坐輪椅。因此,她每月都必須請假帶母親去看病,取高血壓和糖尿病的藥物。
“延長藥物發放時間不僅幫助患者減少往返和等待,還能減輕醫院的壓力。對於我們這樣的家屬來說,也能減少對工作的影響。”華女士說。
聽到自己的糖尿病被列入可以發放超過30天藥物的慢性病名單,胡志明市的L.T.H.女士(77歲)不禁感到高興,因為這將減輕她的辛苦。多年來,H.女士被診斷出患有糖尿病,每月都必須到區級醫院取藥。
年紀大體力弱,不能自己乘坐交通工具,每21天她就必須步行超過2公里到醫院取藥。值得注意的是,她服用的藥物與之前並無不同;而且檢查也不需要經常做,3-6個月才做一次。
“雖然想多拿些藥減少往返,但醫生說規定不允許。現在聽說延長藥物發放時間也很高興,每月不必排隊擁擠等待醫生檢查。我們非常高興,尤其是老年人。”H.女士說。
252種疾病可發放最多90天的藥物
根據衛生部自7月1日起生效的關於門診處方和開具的規定,252種慢性病可以獲得超過30天的藥物,而不是之前的最多30天。
這些疾病或疾病組將根據患者的臨床狀況和穩定性,由開具處方的醫生決定每種藥物的使用天數,最多不超過90天。
這252種疾病不僅包括高血壓、糖尿病、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焦慮症、抑鬱症等常見疾病,還包括慢性乙型肝炎、HIV/AIDS、甲狀腺功能減退、垂體功能減退、內分泌失調等其他疾病。
還有血液和免疫系統疾病,如地中海貧血、溶血性貧血、肌萎縮側索硬化症、帕金森病、阿爾茨海默病、痴呆等。名單還更新了一些青少年婦科疾病,如青春期月經不調。
衛生部醫療管理局副局長Vương Ánh Dương表示,這份名單徵求了超過20家專科醫院的意見,包括內分泌科、兒科、老年科、神經科、精神科等,並經過專家委員會的審查。
Dương先生還提醒,並非所有名單上的疾病都會默認發放90天的藥物。醫生必須評估每位患者的具體情況,決定發放藥物的天數,可能是30天、60天或最多90天。
胡志明市Thu Duc綜合醫院院長Cao Tấn Phước醫生表示,延長患者藥物發放時間非常必要和及時,尤其是慢性病患者,旨在減少患者的麻煩。
根據醫院的統計,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壓、糖尿病、血脂異常等約佔60-70%。這一提議不僅減少了患者的麻煩,還減輕了醫院的負擔。
然而,Phước先生也指出,醫生在為患者開具60天或90天的處方時必須謹慎考慮,必須根據患者的健康狀況是否穩定來靈活評估。對於老年人來說,病情很容易惡化,因此在開具處方時必須基於患者的健康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