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如何合理收取土地使用費?

原因是農業用地的價格目前仍低於住宅用地,因此當改變用途時,居民必須支付兩種土地之間高額的差價土地使用費。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有意見提出將農業用地價格提高到住宅用地價格的60-70%,以減少居民必須支付的差價金額。但如果提高農業用地價格,將會影響國家或企業在補償農業用地用於項目時的投資。

具體來說,L.T.Q.先生的家庭在Nguyễn Xiển路(Long Bình區,胡志明市,以前是Long Thạnh Mỹ區)的一塊多年生作物土地上建有住宅。其中符合住宅用地規劃的面積,可以改變用途約3,000平方米。最近,Q先生希望改變土地用途以便將土地分給兄弟姐妹,但在瞭解後發現土地使用費過高,家庭無法承擔。

具體來說,Q先生的土地位於Nguyễn Xiển路的第二位置。根據胡志明市的土地價格表(第79號決定,自2024年10月31日起生效),Nguyễn Xiển路的第一位置的價格為每平方米5660萬越南盾。第二位置乘以0.5,Q先生的每平方米住宅用地價格為2830萬越南盾。而這裡的農業用地價格為每平方米624,000越南盾。因此,Q先生必須支付的土地使用費為住宅用地價格減去農業用地價格(28,300,000 – 624,000)乘以需要改變用途的總面積(3,000平方米),超過83億越南盾。

以前,Nguyễn Xiển路面的住宅用地價格表為每平方米270萬越南盾。因此,目前的住宅用地價格已經上漲了約10.3倍。

“多年前,我家的土地因為新的居民區規劃而被卡住,所以無法改變用途。最近,根據Thu Duc市(舊)公佈的1/2,000規劃,我家的土地可以改變用途。然而,現在的土地價格已經上漲了很多倍,加上與農業用地的差價太大,超過45倍,所以土地使用費太高,我家無法承擔”,Q先生抱怨道。

將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如何合理收取土地使用費?

類似地,最近Trần Mỹ Hạnh女士也收到了來自第12區、Hóc Môn(舊)的跨區稅務隊的通知,要求為214平方米(第二位置)的Lê Thị Riêng路從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支付超過55.5億越南盾的土地使用費。根據稅務通知,Hạnh女士的土地農業用地價格為每平方米520,000越南盾,而住宅用地價格為每平方米26,460,000越南盾。

“我必須想辦法支付超過55.5億越南盾的土地使用費,因為需要改變用途。計算下來,我的地塊住宅用地和農業用地的土地使用費差價高達50倍以上,對居民來說太難了。我認為,國家需要考慮減少住宅用地和農業用地的差價,或者為家庭和個人在改變用途時提供土地使用費減免政策,以便為居民建造房屋、分配土地給子女等創造條件”,Hạnh女士表示。

據瞭解,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費用正在各地實施,按照第103號法令關於土地使用費、土地租金的規定(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