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8月7日下午的政府例行記者會上,記者提出了關於教育部正在起草《高等教育法》(修訂版)的問題,提議修改與大學課程認證相關的內容。其中,除了一些特殊專業如師範、醫藥、法律外,對於其他專業的培訓課程將不再有強制認證機制。
“教育部預計將應用人工智能AI軟件來審查和評估學校的報告。請教育部具體說明實施這一提議的依據?在像教育質量認證這樣特殊、複雜的領域,AI能否取代人類?”記者提問。
回答中,教育部質量管理司司長黃文長表示,教育部目前正集中修訂三部法律,包括:《高等教育法》、《教育法》和《職業教育法》。
關於培訓課程認證,高等教育法草案不僅對師範、醫藥、法律等領域的培訓課程有強制性規定,還對教育部部長規定的其他領域的培訓課程有強制性要求。
因此,高等教育法修訂草案並未取消對培訓課程的強制認證機制,而是基於風險接觸和公共利益優先的原則重新設定了強制認證的範圍,符合國際慣例,特別是歐洲、美國和許多國家的組織規定,以優先和接受風險的方式進行認證。
關於質量保證和認證,黃司長表示,草案還引入了與高等教育機構內部質量保證(IQA)相關的問題。
“因此,IQA集中於自我評估,識別問題並實施改進措施以提高質量。這是高等教育機構在自主、責任追究和國家監督檢查方向上質量保證的非常重要和決定性的內容。”黃司長說。
關於預計應用人工智能(AI)在認證結果審查和學校報告評估中,黃司長表示,教育部已經實施了第13號通知,關於監督、評估認證組織;在保證和認證領域實施行政處罰。
然而,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障礙,因為尚未正式規定外部評估報告的審查機制,因此需要將其納入法律以提供實施基礎。這有助於認證活動的透明度,遵循客觀原則,增強認證委員會在審查活動中的責任。
因此,教育部正在制定應用AI的路線圖,以定性定量審查自我評估報告和認證報告,發現異常、抄襲內容、形式跡象。
比較、對照以匹配證據、數據庫和已發佈的認證標準之間的信息;在直接審查之前,對欺詐風險或報告質量低提出早期警告。
儘管如此,黃司長表示,應用AI不會取代人類,而是支持專家評估和審查做出有根據、客觀和更節省成本的決策的工具,特別是在越來越多的培訓課程和認證組織參與系統的情況下。
因此,在認證結果審查中應用AI是與黨、國家和教育培訓行業正在執行的大政方針相一致的進步步驟,有助於提高系統管理質量,保證越南高等教育在新階段的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