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0日晚,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部門(PC08)的代表表示,8月5日,通過監控和接收PC08熱線的反映,安陽交警隊接收了一段長視頻,反映垃圾車在Tô Ký路(胡志明市Trung Mỹ Tây區)上違規行駛。
接到反映後,安陽交警隊已核實並確定車主為富潤區公共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單位已要求公司配合,確定被反映的駕駛員到機構解決。
8月6日,N.T.Đ.(居住在Xuân Thới Sơn村)已到單位總部工作並承認,大約在8月4日20:10,Đ.駕駛垃圾車在Tô Ký路上從Quang Trung立交橋向東北方向行駛。
當到達Tô Ký – Đông Bắc路口時,Đ.讓車輛向左變道以掉頭向Đỗ Mười路行駛,在變道過程中讓車輛穿過同方向車道的分隔線。
安陽交警隊已對Đ.的“在非允許地點變道”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對於上述違規行為,Đ.被處以60萬至80萬越南盾的罰款。
Đ.表示由於道路狹窄,必須在視頻中變道以獲得足夠空間掉頭,同時家庭有突發事件所以以較快速度行駛。
通過上述事件,Đ.已認識到自己的違規行為,並請求在駕駛交通工具參與交通時吸取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