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令,總工程師分為系統組和項目組。這些人是關鍵項目和計劃的負責人,在科技領域具有設計、協調和全面組織實施的作用。

系統總工程師主持重要戰略系統、技術突破項目、創新和數字化轉型國家項目。標準包括:至少10年連續工作經驗;能夠設計、組織、協調大規模、多組件、多學科、具有創新性和高風險的方案和項目;具有連接、建立國內外專家和科學家網絡的能力。擔任此職務的人必須曾主持至少兩個具有重大影響的跨學科科技項目或計劃,或兩個已成功應用和商業化的跨學科產品。

項目總工程師主持執行總理批准的特別科技項目和任務。他們必須具有至少10年連續工作經驗,能夠設計和協調大規模、多學科項目,並曾主持至少一個具有實際影響的跨學科項目或產品。

關於權限,中央指導委員會決定選擇系統總工程師,常設機構簽訂合同。對於項目總工程師,總理是決定人,項目主持機構負責簽訂合同。

特別地,法令允許有權限的機構破格選拔那些未完全滿足形式標準但具有聲譽、能力並能良好執行任務的情況。

對科技總工程師的特殊待遇

除了總工程師,法令還規定了首席建築師職務,包括三個組:部級、中央部門級;省級、市級;和項目級。

部級、部門級、地方級首席建築師要求至少7年科技領域連續工作經驗,曾參與制定政策、戰略計劃,具有聲譽和戰略思維。

項目首席建築師需要至少5年工作經驗,曾主持至少一個項目規模的計劃或任務,具有實施總體架構和國際合作的能力。

此職務被賦予權限和工作條件,以適應各級別的任務。

按編外勞動合同工作

總工程師和首席建築師按編外勞動合同工作。如果是被選拔的幹部、公務員,他們辭去舊職務以專注於新任務,此期間仍被視為連續工作。

工資和收入基於當前享受水平和承擔任務協商確定,確保與責任相稱,符合市場水平。關於獎金,如果良好完成任務,最高為5個月工資;如果完成任務,為3個月工資。被選拔者還獲得初始支持一個月工資,以穩定住所、交通和購買必需品。

此外,他們享受公務員住房政策或租房支持、交通工具、按高級專家標準的工作條件。擔任職務的人可以安排最多10名輔助人員,允許提議預算和撥款用於考察、研究、國際合作。

總工程師和首席建築師及其家人享受健康 care、休養、年度休假制度。對於外國人,他們在越南工作時免簽證。

除了物質待遇,擔任職務的人在接收任務和完成任務時受到表彰和獎勵。他們可能受到高級領導表彰、依法獎勵,同時參與大型科技、創新論壇。

第231號法令被視為吸引、重用科技人才隊伍的突破性步驟,在越南正在推動創新和數字化轉型國家戰略的背景下。此次政策不僅為專家貢獻創造動力,還將他們置於領導戰略項目的位置,並享有相稱的待遇。

法令自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