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銀行10月18日發佈第9608號文件,要求各信貸機構嚴格執行政府、總理和國家銀行關於利率的規定,禁止銀行競相提高存款利率。文件明確,對不遵守利率指導或存在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行為的銀行,國家銀行將依據風險性質和程度,在依法處理之外,考慮重新審視2026年剩餘時間的信貸增長指標、下調2027年信貸增長指標,或要求其執行高於規定的一項或多項安全比率。
文件要求銀行集中一切資源、節約成本、分享利潤,同步、堅決採取措施降低整體利率水平。國家銀行要求銀行下調貸款年利率,重點下調1.5至2個百分點,並將信貸資金導向生產經營、優先領域和經濟增長動力。同時,銀行需加強聯合融資以支持大項目信貸,但不得降低信貸條件,不得以犧牲信貸質量換取信貸規模增長。
國家銀行還要求銀行嚴格控制對潛在風險領域、大額客戶及客戶群的信貸投放,重點關注信用集中風險,包括同一管理人、同一實際控制人、共同擔保資產、共同還款來源等關聯客戶群。銀行需多樣化信貸組合,結合房地產價格、市場流動性、項目庫存和企業債券發行情況,及早識別違規行為和潛在風險。
在資產質量方面,國家銀行要求銀行貼近市場價值評估抵押資產,定期更新和重估,並根據風險程度和資產流動性確定適當的信貸比例。銀行需密切跟蹤各組債務,特別是第二組債務和壞賬,加強表外債務和已重組債務管理,充分、及時計提風險準備,提高壞賬覆蓋率,不得隱瞞壞賬或延遲確認風險。
國家銀行強調,將嚴肅處理違規信貸行為,並要求銀行控制股息分紅和利潤分配,確保經營成果反映真實狀況。文件還要求銀行制定關聯方認定標準,主動審查大額客戶和潛在風險關聯客戶群,採取預防和處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