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海防市公安局表示,光中交警站已對司機範富堅(34歲,永安縣)處以3850萬越南盾罰款,並扣除駕照6分,原因是駕駛客車超載。
客車車主被罰款1.33億越南盾,並吊銷標誌1至3個月,原因是將車輛交給不符合條件的人駕駛,以及未簽發運輸命令。

此前,9月2日19:05,交警部門接到舉報,車牌號為29F-008.75的客車在河內至海防線路上超載,因此指示光中站進行檢查。停車時,執法人員發現車輛載有82/46人,超出規定36人。司機未能出示駕照,同時該固定線路客運車輛沒有運輸命令。
9月3日下午,海防市公安局表示,光中交警站已對司機範富堅(34歲,永安縣)處以3850萬越南盾罰款,並扣除駕照6分,原因是駕駛客車超載。
客車車主被罰款1.33億越南盾,並吊銷標誌1至3個月,原因是將車輛交給不符合條件的人駕駛,以及未簽發運輸命令。

此前,9月2日19:05,交警部門接到舉報,車牌號為29F-008.75的客車在河內至海防線路上超載,因此指示光中站進行檢查。停車時,執法人員發現車輛載有82/46人,超出規定36人。司機未能出示駕照,同時該固定線路客運車輛沒有運輸命令。
(編譯:Ivy 越南中文社;審校:Fang;來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