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交通警察局(公安部)表示已向越南公路局發送文件,建議在4車道的8段高速公路上實施車道劃分規定,包括:峴港-廣義、海防-芒街、胡志明市-隆城-油曳、潘切-油曳、橋曳-高布、北江-諒山、河內-老街和胡志明市-中良。

據此,超過7.5噸的卡車和超過29座的客車不得進入第1車道(靠近分隔帶)。該車道的最低速度從60公里/小時提高到80公里/小時,最高速度為100-120公里/小時,專供轎車、30座以下客車和小型卡車使用。第2車道供其餘車輛使用,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為60公里/小時。
此外,交通警察局建議從收費站開始組織車道劃分,分開小型汽車、客車和卡車的車道,同時加強對司機的宣傳。從9月18日起,職能部門已在各站點進行實際指導。
在河內兩個門戶高速公路上禁止客車靠近分隔帶行駛
此前從8月15日起,公路局已在河內-海防和法雲-橋曳兩條高速公路上試點車道劃分和提高速度。一個月後,公路局正式調整,禁止超過29座的客車和臥鋪車進入第1車道。兩條路線上的速度限制也按車道詳細規定,其中最外側車道最高可達120公里/小時。
據交通警察局稱,儘管卡車和客車僅佔註冊車輛的2.49%,但涉及37%的事故和超過40%的死亡人數。許多司機故意在第1車道慢速行駛或頻繁變道,導致擁堵並增加事故風險。
車道劃分被評估為有助於交通更順暢,限制大型車輛“擠佔”高速車道,同時提高車輛的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