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3日上午的國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上,榮先生強調,建設校園文化是核心任務,旨在防止暴力,對學生進行道德和生活方式教育。然而,他對教育部門目前傾向於“不處罰”而只是提醒、說服的觀點表示擔憂。
“在一個總是有各種各樣的人的社會中,僅靠說服的措施有效嗎?學校中的教育問題不成功將對未來社會產生負面影響,”他說。
文化社會委員會主任同意保護學生、以適當方式對待學生的原則,但認為需要更仔細地研究處理方法,特別是對於“嚴重偏離標準”的情況,因為僅提醒或檢討太輕,難以產生教育影響。
最近在河內市大金初中,一名七年級男生在被要求上交尖銳玩具時,拉扯老師的頭髮、按住頭部並推倒班主任。事件持續約兩分鐘,之後該學生奪回了玩具。學校與家長溝通,要求學生在全班面前向老師道歉;家庭自願讓孩子停學10天以加強管教。定工坊代表表示,“老師已原諒,學校和地方正在合作穩定學生心理”。

教育部第19號通知自10月31日起生效,規定對學生的最嚴厲紀律是寫檢討書,取代了之前的停學。部門表示,該文件體現了將學校紀律與行政或刑事處理措施分開的政策,後者屬於法律範疇。因此,學校紀律被導向具有教育性,旨在幫助學生認識錯誤、自覺改正並培養積極生活方式。
在大金事件之前,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局局長武明德評估學生的行為嚴重,影響教師安全和教學環境。他認為違規行為需要嚴肅處理,但提出的措施應既起威懾作用,又為學生提供改正機會。
學生事務處處長黃德明也確認第19號通知的方向是從“處罰”轉向“教育和支持”,符合全面發展品德和能力的目標。他提醒,停學、開除等行政形式可能使學生失去學校和家庭的教育,增加違法風險。
對於新規定過輕的擔憂,明先生強調所有違規行為仍受法律體系調整。“根據程度和後果,每個個體都可能根據刑法、未成年人司法法和其他規定受到處理,”他說。
部門還要求學校在超出權限的事件中與職能部門合作,同時加強心理諮詢和社會工作,以支持學生調整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