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下午,海防市天香坊建白第7居民組居民杜文友先生向《青年在線》表示,他的家人將請“神燈”將誤建在陳氏金鸞女士土地上的房屋移至自己的地塊位置,歸還該地塊給鸞女士。
據友先生稱,過去一段時間,他的家人多次聯繫鸞女士,希望能買回誤建房屋的土地。然而,鸞女士一直迴避不見。因此,家人已一致決定請“神燈”將誤建房屋移至自己的土地位置。
此前,據《青年在線》報道,2024年9月23日,鸞女士夫婦從阮智厚夫婦處獲得了土地使用權轉讓。
該地塊已於2024年10月19日由水源縣人民委員會(舊)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面積60平方米,位於海防市天香坊建白第7居民組第3號地圖第4856地塊。
在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前,鸞女士夫婦發現友先生一家已在她們購買的土地上澆築地基、建房,因此要求友先生一家立即停止施工。
然而工程仍繼續施工。鸞女士曾請中介聯繫友先生要求停工,但未果。
2024年10月13日,鸞女士夫婦向建白鄉人民委員會(舊)提交申訴,2024年11月18日,建白鄉人民委員會發出通知,要求友先生一家停止施工。
2024年11月20日,建白鄉人民委員會邀請雙方進行工作會談。會上,杜文友先生確認在鸞女士夫婦土地上建房是因位置錯誤所致。同時表示,他家在鸞女士夫婦土地附近購買了另一地塊。
友先生建議雙方交換土地位置,以便他繼續完善房屋,或將上述地塊出售給友先生一家。然而,鸞女士夫婦不同意,雙方未能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
在鄉人民委員會調解失敗後,友先生仍繼續施工,鸞女士夫婦再次向建白鄉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訴。
2024年11月28日,建白鄉人民委員會就友先生一家在已收到停工通知後仍讓工人施工一事製作筆錄。但友先生夫婦仍繼續施工。
至今房屋已完工,友先生一家已入住。
據天香坊人民委員會稱,8月11日,海防市第一區人民法院已對案件進行初審,並頒佈第08/2025/DS-ST號判決書,涉及土地使用權糾紛,要求拆除違法建築。
判決書宣佈“接受原告的起訴請求。強制杜文友先生、武氏線女士必須搬走全部物品,自行拆除位於天香坊建白區第7居民組第3號地圖第4856地塊上的全部建築,將上述地塊歸還給阮登嘉先生、陳氏金鸞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