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對學生停學處分
教育部關於學生獎勵與紀律的通告自10月31日起生效。根據規定,學生如果違反教育法、學校規定或職能部門規定,將受到紀律處分。學生不得從事的行為包括侮辱人格、侵犯他人身體;打架;考試作弊;未經教師允許在課堂上使用手機,且非用於學習目的;使用興奮劑,違反法律等。
根據程度,小學生會受到提醒或要求道歉;初中和高中學生會被提醒、批評或寫自我檢查。其中,檢查書需有家庭確認和承諾,配合管理、教育並支持子女吸取經驗、克服後果。
教育部表示,紀律處分旨在預防和阻止學生犯錯,同時幫助他們認識到錯誤,自覺調整、克服後果,從而形成積極的生活習慣和方式。
紀律處分必須基於確保主動、積極、客觀、無偏見、符合學生心理生理特點、保障其參與權的原則。學校不得使用暴力、侮辱人格尊嚴、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紀律措施。

單身女性有權冷凍卵子生育
根據2025年第27號法令,自10月1日起,單身女性有權獲得輔助生殖技術,包括冷凍卵子和體外受精,只要她們有需求和意願。這標誌著越南單身女性生育權利的一大進步。
此前,2015年第10號法令規定,單身女性在專科醫生指示下有權通過體外受精技術生育。現在,她們只要有意願就足以滿足實施該輔助生殖技術的條件。
這一規定擴大了主動做母親的權利,不再受醫療原因約束,更符合現代社會趨勢和單身女性的個人需求。實際上,許多女性現在不想結婚,甚至想成為單身母親。新法令還規定,單身女性在沒有卵子或卵子質量不保證受孕時,有權接受胚胎。
取消國家對金條生產的壟斷機制
第232號法令修改了2012年第24號法令關於黃金經營活動管理的一些條款,自10月10日起生效。政府規定將不再有國家對金條生產的壟斷機制。取而代之,管理機構將向符合條件的銀行和企業發放此活動許可證。
銀行、企業要獲得金條生產許可證,必須持有該商品的買賣、經營許可證。它們還必須滿足資本條件,企業資本在1000億越南盾以上,銀行資本在50000億越南盾。
此外,這些單位不得處於因黃金經營被行政處罰或已被處罰但已完全克服後果的狀態。它們還需要有內部規定關於金條生產,如原料進口、生產、監督、產品質量控制流程。
被允許生產、經營金條的組織必須公佈產品標準、重量、含量、保修,存儲關於輸入原料、生產時間、輸出產品的詳細數據,並向國家銀行提供信息連接。
經營金條的企業、信用機構必須公開掛牌買賣價格,不得通過代理委託經營。這些單位還需採取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存儲客戶數據,包括身份證信息和稅號、交易價值,並向國家銀行提供信息連接。

子公司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在企業所得稅法(修訂)中,自10月1日起生效,企業的一般稅率為20%。優惠稅率15-17%適用於年總收入最高分別為30億和500億越南盾的企業。然而,此稅率不適用於企業的子公司、關聯公司。
同樣根據此法,企業在優先領域向組織、個人和困難地區公共服務提供單位轉讓技術,將減免50%企業所得稅,基於技術轉讓和公共服務提供所得收入計算。
同樣在此法中,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為10%,適用於新聞機構(印刷報紙、電子報紙等),即比現在減半。此外,10%稅率在15年內適用於企業從高科技應用、風險投資、支持產業、可再生能源生產、軟件等領域新投資項目所得收入。
鼓勵風險研究,投資突破性技術
科學技術與創新法自10月1日起生效,明確規定戰略方向:科技與創新活動必須與經濟社會發展、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可持續包容性增長相結合,並基於市場實際需求。企業被確定為創新系統的中心。
特別地,該法首次規定通過受控試驗機制、風險分擔政策、風險投資和其他特殊金融機制鼓勵風險研究的政策。同時,國家將出臺優惠政策、特殊機制,吸引、重用國內外人才、專家、科學家;並發展、培訓高質量科技人力資源,以執行國家戰略任務。
該法允許科技與創新任務採用包乾到最終產品或按研究內容部分包乾的機制。在包乾到最終產品的情況下,主持組織可自主使用經費,決定各支出項目間調整,並決算任務執行總經費。
該法還明確規定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創新中接受風險。據此,執行任務的組織和個人如果已完全遵守流程、規定,且無欺詐、違法行為或錯誤使用目標、經費範圍,則在給國家造成損害時免除行政、民事責任。同時,如果結果未達到目標,只要已正確遵守任務管理、研究內容、風險預防措施規定,他們也不必退還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