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發送給總理及相關部門的文件中,ACV 表示,2025年8月中旬,總理已要求建設部和ACV研究並提出實施龍城機場第三條跑道的建議。
龍城機場第二階段的規劃(至2030年)將擁有三條跑道和兩個客運航站樓,滿足每年5000萬旅客的總容量。
根據國會關於龍城機場項目投資方針的決議,這條跑道長4000米,寬60米,能夠運營空客A380或類似飛機。第三條跑道屬於第二階段投資範圍,與第二個客運航站樓一起,以達到每年5000萬旅客和150萬噸貨物的容量。
因此,迅速研究和提出實施龍城機場第三條跑道及第二階段,以便在2030年前完成投資,非常必要,符合已批准的規劃和投資方針。
據ACV稱,截至目前,龍城機場的第一條跑道已基本完成,從9月26日起滿足校準飛行要求。第二條跑道已於2025年6月開工,預計於2025年12月完成。
龍城機場第一階段將於2025年12月19日迎來首班航班,按照總理的指示,於2026年上半年投入運營。
ACV評估,如果利用已施工第一條和第二條跑道的承包商現有的人力、機械設備,從第二條跑道完成時(即2025-2026年旱季)立即繼續施工第三條跑道,將節省大量時間和成本,縮短施工進度。
此外,如果早日施工第三條跑道及第二階段的其他項目,也能減少灰塵、噪音的影響,當龍城機場第一階段於2026年上半年投入運營時,需要進入工地的機械設備將減少。
在陳述中,ACV提請總理考慮並決定委託ACV作為第三條跑道建設項目的投資主體,總投資額約12萬億越南盾,來自該企業的合法資金,不使用政府擔保,預計於2026年第一季度開工。
委託ACV作為龍城機場第二階段建設項目的投資主體。
ACV緊急使用其合法資金,行使投資主體的權限,選擇國際諮詢公司編制和審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在總理依法決定項目前,向政府報告,提交國會通過一些主要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