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黎光南簽署了批准投資方針的決定,並指定了和明公寓區地塊社會住房項目的投資方。
該項目位於清溪坊(原和明坊)陳英宗路。
項目規模佔地總面積約7,77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81,324平方米,包括20層地上建築和2層地下建築。
項目預計提供約933套公寓,總投資額超過1,317億越南盾。
根據此決定,項目投資方為河內日出投資發展股份公司,項目執行時間為自投資方獲得土地分配或租賃決定之日起50年。
此前,據《青年在線》8月底報道,峴港市建設廳已公開通知批准投資方針的文件,並接收指定項目投資方的申請材料,該項目位於A2-4地塊(五行山坊五行山路和通往仙山橋的引道)。
項目投資建設面積超過7,000平方米,最高31層,約831套公寓。預計總投資額超過1,225億越南盾。
根據峴港市建設廳的說法,在峴港市人民委員會2025年6月24日批准投資方針的決定中,當有兩家或以上投資方對項目感興趣時,選擇投資方的方式是根據住房和土地法規進行招標。

加快峴港社會住房項目進度
過去一段時間,峴港執行國會第20號決議和政府第192號法令,加快社會住房項目的實施進度。
據此,社會住房項目將不通過招標指定投資方,不要求制定詳細規劃任務,無需在建設專業機構進行投資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投資方自行組織審批),將消防設計審查程序納入建築許可證發放程序中,有助於將社會住房項目的實施時間縮短至少350天。
這為地方加快投資進度、確保政府住房發展指標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