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監察部門剛剛公佈了關於在河內黎光道建設外交部辦公大樓項目的監察結論。
監察結論發佈會由第十一局局長阮孟強主持,外交部代表參加了會議。
在發佈會上,阮先生表示,文化、體育、旅遊、外交領域的監察、申訴和投訴處理局(第十一局)於2025年6月成立,當時有將各部委監察工作移交政府監察的方案。
第十一局是被指派執行外交部大樓投資建設項目監察任務的單位。
項目執行過程中存在許多不足、缺陷和違規行為
根據結論,外交部新大樓於2007年獲得政府總理批准投資建設,目標是建設堅固、功能現代、具有民族文化特色、配得上外交領導機構總部地位、符合東南亞地區水平的工程。
然而,項目執行過程中存在許多不足、缺陷和違規行為,導致項目進度延遲至今仍未全部完工,未能達到既定目標,造成浪費和國家預算損失風險,結論指出。
關於招標規定的違規行為,結論明確指出,建築方案評選委員會擅自將最低分數從70分降至60分,以便將已被淘汰的諮詢單位納入評級。
韓國公司僅得68分卻被選中,而德國公司獲得最高分78.2分卻被淘汰。這被結論違反了委員會的工作規定。

結論指出,外交部領導依據規定中未包含的標準,決定選擇韓國Heerim公司的方案作為依據,選擇了能力不足的諮詢承包商,後續階段存在許多違規行為,造成國家預算損失和浪費。
監察還發現項目立項、建築設計和工程總預算編制方面的許多違規行為。外交部批准的項目投資諮詢價值為780億越南盾,被確定為比國內聘請諮詢高出14.9倍。
編制和審核調整總投資至6.988萬億被確定有許多內容缺乏依據。特別是由於工程特殊性產生的額外工程量價值1.584萬億,但項目管理委員會沒有證明文件,無法解釋“這種特殊性”。
監察結論將導致上述不足、缺陷和違規行為的責任歸咎於外交部長、負責項目的副部長、項目管理委員會及相關組織和個人。
政府監察已將涉及招標規定違規造成嚴重後果、工程建設投資規定違規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國家財產管理使用違規造成損失浪費的案件信息、檔案和材料移交公安部審查處理。
此外,監察機構還得出結論,項目分階段停工並拖延超過10年,造成國家已投入項目的資金浪費超過4萬億越南盾。
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風險
根據監察結論,項目進度延遲超過10年,經過四次調整,完成時間從2014年延長調整至2025年,但至今項目仍未達到既定目標,並存在浪費風險。
浪費是由於項目進度延遲、停工產生費用。浪費是由於分配的資金未用完等,結論指出。
根據監察,導致項目進度延遲、目前未完成並存在國家預算浪費風險的責任,在某些方面,歸咎於部長、負責項目的副部長、負責行政財務局的副局長及相關組織和個人。
外交部、項目管理委員會、行政財政局及相關組織和個人的違規行為,根據監察結論,是“故意的、長期的,從準備項目投資立項時就已經確立”。
“違規行為性質嚴重,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嚴重後果,對國家機構活動和外交部聲譽產生不良影響”,結論指出。
政府總監察建議總理指示外交部長組織檢查以處理責任,並依法對涉及結論中所述不足和違規行為的集體和個人,根據不同時期,採取嚴肅處理措施。
組織檢查,處理項目管理委員會、行政財政局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副負責人(根據不同時期)涉及缺陷和違規行為的責任。
建議國家審計署審計總投資預算編制,作為繼續執行和項目決算的依據。
政府監察將結論轉交中央檢查委員會,以便根據權限審查處理。在執行結論過程中,如發現造成財產損失的刑事違法行為,各單位需將信息轉交調查機構審查處理。
項目進度延遲超過10年
外交部大樓建設項目於2009年8月開工建設,最初批准的總投資近3.5萬億越南盾,後調整至超過4萬億越南盾。
項目總面積為8公頃,包括3棟建築,最初預計施工4年,期望成為舉辦正式儀式、大型國際會議、國際新聞發佈會、接待和宴請的場所;外交部領導辦公區、辦公室及該部各職能局、司、院。
然而,外交部大樓項目進度延遲超過10年,建成多年後僅使用一小部分,其餘閒置。
自3月底起,涉及外交部大樓建設項目的案件及其他三起事件、案件已被列入中央反腐敗、浪費、消極指導委員會跟蹤和指導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