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已向建設部越南公路局提出書面建議,在16條高速公路的77處位置安裝標誌、施劃標線,用於對未保持安全車距的駕駛員進行處罰。越南公路局隨後要求各公路管理區、部分建設廳、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VEC)及BOT項目企業核查並安裝車距標識系統,結果須在10月31日前上報。
根據建議清單,北部內排—老街高速提出4處位置,河內—海防高速提出4處,海防—芒街高速提出4處。中部及西原方向,法雲—高坡—梅山—45號國道—宜山段提出8處,其中3處已有標誌;宜山—演州— Bai Vot—Hàm Nghi—Vũng Áng—Bùng—萬寧—Cam Lộ段提出4處。峴港—廣義段提出4處,廣義—懷仁—歸仁—Chí Thạnh—雲峰段提出7處。
南部及九龍江平原方面,胡志明市—隆城—油椰高速提出4處,潘切—油椰高速4處,永好—潘切高速4處,胡志明市—中良高速6處,中良—美順高速4處,美順—芹苴高速4處,芹苴—金甌高速8處,檳瀝—隆城高速4處,邊和—頭頓高速4處。清單按路段和里程樁號分別列出雙向位置。
越南公路局要求安裝工作遵循國家道路交通信號技術規範QCVN 41:2024,包括用於確定車距的7.8號標線,以及在指定位置設置0米、50米、100米、150米、200米車距標誌牌。交警部門提出這些位置的目的是為查處未按規定保持安全距離的駕駛行為提供依據。
越南公路局要求7條高速公路在10月31日前補充安全距離標線和標誌,涉及河內-海防、胡志明市-中良等路段,以落實政府安全距離規定。
- 越南交警部門提議在16條高速77處補裝安全距離標誌 (本文)
- 越南要求7條高速補裝車距標誌,10月31日前報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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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七條高速公路將補裝車距標誌,10月31日前完成報告
- 越南七條高速須在10月31日前補裝安全距離標誌
- 越南交警部門建議在16條高速補裝安全距離標誌
- 越南七條高速補裝車距標誌,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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