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晚,國會會議結束後,國會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就關於發展教育和培訓的特殊政策和突破性決議草案提出意見,該草案將在正在進行的第10次會議上提交國會。
教育和培訓部部長阮金山表示,草案包括六大政策組,將政治局關於發展教育和培訓的第71號決議的觀點和目標制度化。該文件將為政府、各部委、行業和地方從2026年起同步、堅決實施提供卓越的法律框架。
根據草案,省級人民議會有權決定將教育項目補充到土地使用計劃中,並適用簡化程序。省級人民委員會有權優先安排清潔土地、多餘公共辦公場所用於教育發展,同時允許靈活將土地使用目的轉換為教育目的,並免除土地法規定的條件。國內教育機構免繳或減免土地使用費、土地租金、土地使用稅。
公立和非營利私立教育機構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國家預算保障公立幼兒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經常性支出和投資支出,特別是在困難地區,不依賴單位的財務自主程度。

審查此內容時,文化和社會委員會建議澄清“清潔土地”、“清潔土地基金”的概念以及靈活轉換土地使用目的用於教育的機制。政府需明確分級權限、執行主體和轉換時的簡化流程。委員會還建議將相關土地規定整合到本次會議提交的國會決議草案中,以解決土地法執行中的障礙,同時研究允許私立教育機構租用國有建築物的政策。
法律和司法委員會主任黃清松高度評價草案內容,但建議政府進一步說明特殊機制的資源,如免費教科書、學習某些科目或支持研究生的資源。“需要準備和預測資源,以提高決議的可行性。政策頒佈後必須能衡量效果,評估影響,正如總書記的指示,”他說。
國會主席陳青敏評價優先將多餘辦公場所用於教育符合總書記和政治局的指示,按優先順序:教育、醫療,然後是青少年和老年人的社區活動點。他建議政府設計簡潔、集中的決議,只保留真正特殊、卓越的機制,提交國會通過並統一實施。

除了土地優惠外,草案還補充了許多其他特殊政策,如分級給教育和培訓廳廳長在各級教育機構中招聘、調動、借調教師、管理人員和員工的權力;教育和培訓部從2026-2027學年起編寫全國統一的教科書,並在2030年免費發放。
草案還提議優先投資數字基礎設施、數字學習平臺和國家教育數據庫;形成創新中心、創業基金和研究成果商業化機制。國家免除外國專家和科學家在高等教育機構工作的前12個月個人所得稅,並在接下來的24個月內減免50%;同時實施與國家優先科技任務相關的博士研究生重點獎學金計劃。
政府預計於11月11日向國會提交該決議草案,並於11月20日——越南教師節——在會場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