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江橋橋墩鋼筋外露事件:國會調查團赴現場考察

據富壽省電子門戶網站報道,昨日下午,由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清海率領的國會調查團前往考察瀘江橋的退化狀況。

此次調查旨在收集實際信息,直接服務於國會的立法工作,從而識別政策與法律中的不足與不完善之處,提出建議以完善《建築法(修訂案)》草案,確保其可行性並加強建築領域的紀律和國家管理。

隨後在與富壽省人民委員會的工作會議上,省人民委員會主席陳維東確認,省人民委員會將指導各職能部門繼續研究修復瀘江橋損壞的方案,以確保民眾交通安全。

陳先生還提出了該省關於國家建築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提議,涉及處理有危險跡象、不確保安全使用的工程項目,如允許地方靈活設立鄉級項目管理委員會;規定評估諮詢單位選擇的費用、工程維護保養經費;聘請諮詢確定原因、處理緊急工程的流程等。

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清海認為,瀘江橋的事故暴露了施工和建築後檢查中的一些不足,與需要補充和修訂的《建築法》相關。

據阮女士介紹,國會正在審議通過《建築法(修訂案)》,其中非常重要的問題和草案中的新點是減少行政手續、分級分權、減少事前檢查、增加事後檢查,但必須確保建築工程的絕對安全質量,尤其是那些具有高度社區性的工程。

絕對不允許因減少行政手續、縮短許可和審查流程而放鬆工程質量監管,造成不良輿論。

阮女士高度評價富壽省人民委員會的迅速介入和及時處理措施,並確認這正是審查和識別政策中“漏洞”或“不足”的機會,從而提煉出合理的建議以完善法律草案,確保可行性並加強管理紀律。

關於瀘江橋橋墩損壞事故,此前11月6日,富壽省公安調查機關決定立案進行刑事調查,以查明相關組織和個人的責任。

目前,富壽省建設廳正與相關單位合作進行勘察、檢測和評估瀘江橋工程的總體損壞情況,以確定原因並制定修復方案。

城市與工業區投資發展股份公司(Udideco)——瀘江橋的建築承包商——已兩次發送文件提議使用企業資金修復橋梁損壞,並承諾終身保修該工程。

然而,富壽省尚未對Udideco公司的兩份提議文件作出回應。

在11月8日國家重要工程和交通重點行業項目指導委員會第21次會議上,範明政總理要求富壽省按規定進行調查和處理。

同時,要求各機構準確評估瀘江橋的現狀,在2025年11月內向總理報告,必要時考慮在緊急情況下建設新橋的方案。

瀘江橋(橫跨瀘江)位於端雄鄉,於2015年完工並投入使用。橋長517.8米,載重30噸,兩端引橋長850米,橋面寬7.5米。

瀘江橋是瀘江橋及左岸堤防硬化項目的一個組成部分,總投資額為3200億越南盾,其中瀘江橋施工包總投資額為2150億越南盾。

富壽省農業與農村發展廳(原)是項目業主。施工單位是Udideco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