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提議在關於越南人民軍人才吸引和重用政策的法令草案中提出,目前國防部正在徵求意見。吸引範圍包括幹部、公務員、職員;國內外越南人中的總工程師、首席建築師、專家、管理者、領域頂尖科學家、優秀畢業生、年輕科學家、才華橫溢的年輕工程師以及具有高水平專業能力的人員。
軍隊還可以與定居國外的越南裔或外國人簽訂勞動合同,執行一些重要任務。
根據草案,優秀畢業生將享受額外津貼,相當於當前工資的250%,自國防部長決定錄用之日起5年內有效。其他人才群體享受350%。
一些特殊情況享受更高水平。具體來說,主持參謀、提出主張或在國家戰略重點領域有突破性研究成果的教授、副教授;部級首席建築師或項目首席建築師享受當前工資500%的津貼。

具有博士學位、二級專科醫生或藥劑師、專家、管理者、企業管理者在主持大型項目、具有突破性研究並應用於實踐取得高效時,享受450%的津貼。對於具有碩士學位、一級專科醫生、藥劑師,津貼水平為400%。
除了額外津貼,國防部長根據年度工作成果,決定為有傑出成就的個人增加當前工資的50%到100%。
軍隊人才還優先租用公務住房,面積至少60平方米,內部設備定額最高1.5億越南盾。最高水平是聯排房屋面積達150平方米或公寓面積低於145平方米,內部設備定額最高2億越南盾。如果沒有公務住房,被吸引人員將獲得租房補貼,並優先參與住房、土地、社會住房項目。
專家有研究成果、發明、有用解決方案或工業設計應用於軍事任務,取得高效時,將獲得至少相當於當前工資6倍的獎勵。國防部長根據貢獻效果決定具體獎勵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