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局正在就修改駕照考試和頒發規定、以及國際駕照的頒發和使用草案徵求意見。
草案第8條第2款規定了對參加B、C1、C、D1、D2、D、BE、C1E、CE、D1E、D2E、DE類駕照考試的考生成績認可。
因此,考生通過理論考試、場地駕駛考試和道路駕駛考試內容,則被認可通過考試。
考生未通過理論考試,則不能參加場地駕駛考試;未通過場地駕駛技能考試,則不能參加道路駕駛考試。
考生通過理論和場地駕駛考試內容,其考試成績可保留一年,從通過考試之日起計算。
考試結束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重新報名考試。
同時,現行第12/2025號通知規定,參加B、C1、C、D1、D2、D、BE、C1E、CE、D1E、D2E、DE類駕照考試的考生需通過理論考試、交通情景模擬考試、場地駕駛考試和道路駕駛考試內容;
同時,考生通過理論考試、交通情景模擬考試、場地駕駛考試或道路駕駛考試中的任一內容,則被認可成績並保留一年。如果考生未通過本款a點規定的任一考試內容,則可繼續參加剩餘內容的考試。
同時在修改草案的附錄中,職能部門明確指出B、C1、C、D1、D2、D、BE、C1E、CE、D1E、D2E、DE類駕照考試流程僅包括三個內容:理論、場地駕駛和道路駕駛。
因此,如果第12/2025號通知的修改草案獲得通過,考生只需完成三個部分的考試:理論、場地駕駛考試和道路駕駛考試即可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