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0日上午,在多數代表贊成的情況下,國會通過了《教育法》部分條款修訂補充法案。
國家教科書審定委員會由部長規定併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修訂補充法案規定了普通教育教科書和地方教育資料。
據此,教科書實施普通教育課程,具體化普通教育課程關於教育目標、內容、學生品德和能力要求的規定。
同時,指導教學方法和教育質量檢查評估方式;教科書的內容和形式不帶有民族、宗教、職業、性別、年齡和社會地位的偏見;教科書以印刷書籍、盲文書籍、電子書籍的形式呈現。
政府規定為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教育與培訓部部長決定一套在全國統一使用的普通教育教科書。
法律還規定,國家教科書審定委員會由教育與培訓部部長根據各學科、教育活動規定併成立,以審定教科書。委員會及其成員對審定內容和質量負責;
教育與培訓部部長在國家教科書審定委員會審定並評級合格後,批准在普通教育機構使用的教科書;規定普通教育教科書的編寫、修訂標準和程序。
在國會表決前作報告接受和解釋時,教育與培訓部部長阮金山表示,規定使用一套在全國統一使用的普通教育教科書,旨在確保教育與培訓部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和有權機關的決定,選擇編寫一套新教科書或從現行教科書中選擇、修訂的方案。
免費提供通用教科書,於2030年完成
此外,法案繼續授權政府規定為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同時刪除“授權政府規定教科書社會化的細節”的規定。
據阮先生介紹,在當前背景下,尚不具備條件立即將國家直接編寫或按社會化機制實施的統一教科書方案法律化,因為具體方案仍在有權機關審議中。
此外,如草案的開放規定有助於確保法律的穩定性,避免在政策仍在研究、評估影響過程中產生硬性約束。
特別是社會化,包括組織、個人捐贈普通教育教科書,繼續按照現行《教育法》第16條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教科書內容也在國會關於實施教育與培訓突破發展的一些特殊、優越機制和政策的決議草案中提及。
在作報告接受和解釋此內容時,阮金山部長表示,許多代表意見同意規定教育與培訓部決定一套在全國統一使用的教科書,從2026-2027學年起實施,國家免費提供通用教科書,於2030年完成。
據阮先生介紹,決議已更具體地規定了從2026-2027學年起在全國統一使用一套教科書的實施時間,以及國家免費提供通用教科書,於2030年完成,以確保明確、透明地執行第71號決議的指示。
政府接受國會代表的意見,並將研究在法規、法律指南、決議及權限範圍內的文件中具體化,以明確教科書選擇標準,劃定免費教科書範圍,並管理配套書籍,確保有效使用預算。
取消初中畢業證書
《教育法》(修訂)規定國民教育體系的文憑是以紙質或數字形式頒發的文件,授予高中畢業者;完成教育課程、培訓課程並達到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相應水平標準要求的學習者。
根據本法規定,國民教育體系的文憑包括高中畢業證書、職業高中證書、中專證書、大專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博士學位證書,以及一些特殊行業、領域的深入培訓課程文憑。
因此,與現行規定相比,修訂後的法律已取消頒發初中畢業證書。
取而代之的是,完成小學教育課程、初中教育課程,並符合教育與培訓部部長規定的條件的學生,將由學校校長在學業記錄中確認完成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