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閉幕,要求2026年調整基本工資和養老金

12月11日下午,在任期的最後一次會議上,第十五屆國會以多數代表贊成通過了第十五屆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據此,國會建議政府、總理指導各部委、行業和地方與相關機構密切配合,繼續密切關注國內外和世界形勢的發展變化,及時、全面、同步實施各項任務和解決方案。

同時,克服各領域存在的不足、侷限和不適應之處,努力實現2026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中的目標、指標和任務。

其中,國會要求集中有效組織實施《政府組織法》和《地方政府組織法》;根據崗位需求,重組並提高幹部、公務員和職員隊伍的質量,確保在機構、各級行政單位調整後能夠充分、同步地執行各項任務。

同時,大力推進科學技術應用、數字化轉型、人工智能,建設數字政府、數字社會和數字公民。

此外,制定方案,徹底解決決算積壓問題以及醫療保險費用報銷中的其他障礙,以解除醫療機構的困難並保障患者的權益。

採取根本性措施預防和打擊暴力,保護醫務人員;在2026年全面研究和修訂《醫療保險法》。

另一方面,集中實施同步、有效的措施,預防、發現、制止和嚴肅處理生產、銷售假冒商品、擾亂公共秩序、逃稅、環境汙染、網絡空間中的欺詐和違法行為。

主動發現、制止並及時處理網絡空間中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弱勢群體的侵害、欺詐和利用行為。

及時、嚴肅地制止、刪除和處罰在社交媒體平臺上傳播違反淳風美俗、社會道德、暴力傾向等的視頻剪輯和文化產品。

加強管理、教育工作,提高認識和預防技能,並採取更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打擊校園暴力,保護教師和學生。

值得注意的是,國會要求政府到2026年,根據政治局第206號結論,調整一些津貼類型、基本工資水平、養老金、社會保險津貼、月度津貼、有功人員優待津貼、社會津貼和社會退休津貼。

政府組織批准龍城機場第二階段可行性研究報告

會議決議允許政府根據職權組織批准龍城國際機場(龍城國際機場)項目第二階段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無需提交國會通過。

其他內容繼續按照國會關於龍城國際機場投資方針的第94號決議和國會關於第十五屆國會第八次會議的第174號決議執行。

同時,決議通過了政府提議的終止南方造紙廠項目活動的解決方案。

國會責成政府迅速全面實施這些內容。在實施過程中,如果出現超出職權範圍的內容或與有權機關結論不符的內容,政府應報告並徵求有權機關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