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交通警察局(公安部下屬)表示,正在建議公安部修改關於巡邏檢查、考試、發放和更換駕駛執照的規定。根據提議,交警只會在電子環境中檢查與車輛和駕駛員相關的各類證件,並且不會對未攜帶證件的行為進行處罰。

駕駛車輛時,民眾可以通過國家身份識別應用VNeID或公安部交通應用VNeTraffic上的電子身份賬戶,出示已集成的駕駛執照、車輛檢驗證、機動車主強制民事責任保險證明。

如果無法訪問應用,民眾只需向交警提供身份證或個人識別碼。

民眾在參與交通時可能無需攜帶證件

目前,交通警察局已為交警開發了專用應用,併為路上的交警配備了安裝該應用的移動設備,用於在電子環境中查詢各類證件。

即使已通過考試但尚未集成到VNeID或VNeTraffic系統中,民眾只需擁有個人識別碼,交警就可以在系統中查詢以確定駕駛執照、車輛註冊等信息。

交警將以電子形式發放駕駛執照,並自動集成到數據系統中,以便民眾查詢。

此外,擁有VNeID二級認證的民眾可以更新或系統自動更新以下電子環境中的證件:駕駛執照、車輛註冊證、車輛檢驗證、機動車主強制民事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