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2日舉行的第八次總聯合會執行委員會會議上,胡志明市勞動聯合會副主席黎文和表示,合併後,該市還有168個鄉、坊和特區。在審查分區以準備從2026年1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資時,工會發現一些地區屬於第一區,工資為531萬越南盾,但相鄰的鄉卻屬於第三區,僅為414萬越南盾,相差117萬越南盾。
“這些地區僅隔一座橋、一條路,勞動者從事相同行業、相同類型工作、相同勞動強度,但最低工資差異比例高達28%”,他說,並指出這種情況曾在2013-2017年期間發生在富美鎮和舊周德縣交界地區。當時,僅相差一個工資區級也導致糾紛。

據胡志明市工會稱,合併後,許多以前屬於巴地-頭頓省的鄉、坊和特區現在屬於胡志明市,其城市化水平、基礎設施和生活成本接近第一區,因此不再適合第三區工資水平。根據實際審查,工會建議提高一些地區的工資區級,最終6個鄉和昆島特區從第三區提升到第二區。這一調整幫助數萬名勞動者享受更高的最低工資,縮小收入差距並減少勞動糾紛風險。
工會代表建議完善關於最低工資分區的法律框架,原則是相鄰第一區的地區工資區級差異不超過一級。對於海島地區,特別是生活成本高的地方如昆島,需要考慮特殊的工資區級機制。行政單位重組後波動較大的工業園區和出口加工區也需要補充過渡條款規定,以避免給企業帶來突然壓力。黎文和建議試點區域或特殊城市工資委員會機制,其中地方工會常駐參與,以更準確地反映各地區的特殊性。
黎文和認為,在建議提高最低工資時,必須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尤其是小型、微型企業和大量使用勞動力的群體。工會需要向勞動者清楚傳達,最低工資是作為談判基礎的最低標準,調整分區僅是管理依據,並不意味著企業必須按相同比例為所有人加薪,以避免超出實際能力的期望和導致勞動關係緊張。

總聯合會勞動關係部副主任胡氏金銀認為,許多地區合併後可能遇到類似胡志明市的情況。政府已頒佈第293號法令,將區域最低工資提高7.2%,並提升一些地區的工資區級。然而,她認為基層工會和地方政府需要繼續審查生活成本,以評估工資分區的適宜性,確保相鄰地區差距不會過大,並有依據及時提出調整建議。
從2026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提高7.2%,第一區為531萬越南盾;第二區為473萬越南盾;第三區為414萬越南盾,第四區為370萬越南盾。行政單位合併改變了適用地區,一些地方被提升工資區級,以準確反映勞動力市場條件、產業集群形成程度和基礎設施。
截至11月底,全國記錄了55起集體停工事件,比2024年同期減少21起。主要原因包括企業延遲支付工資獎金、違反政策,或勞動者要求調整工資、不同意獎金水平和工作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