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日晚,第六高速公路巡邏控制隊(第六隊)的代表,隸屬於公安部第六局交通警察局,表示已處理一起客車嚴重違規案件。
此前,同一天約11點30分,第六隊交通警察小組在潘切-永好高速公路上攔停檢查一輛臥鋪客車,並發現4項違規行為。
警方記錄了“客運經營車輛的行李艙(車底)尺寸與檢驗證書中記錄的技術參數不符”的行為,將罰款150萬越南盾。
此外,客車司機因“在乘客艙內放置貨物”的行為被記錄,將罰款70萬越南盾,以及“載貨超過車輛設計載重量”,將罰款70萬越南盾,並扣除2分駕駛執照分數。
警方繼續記錄司機“駕駛車輛時,隨車攜帶的經認證的車輛登記證副本及信貸機構收據原件已過期”的行為,罰款250萬越南盾,並扣除2分駕駛執照分數。
對於車主,交通警察記錄了“提供客運經營車輛的行李艙(車底)尺寸與技術參數不符”的行為,將罰款2200萬越南盾,並暫扣檢驗2個月。
交通警察還記錄了車主“提供車輛時,隨車攜帶的經認證的車輛登記證副本及信貸機構收據原件已過期”的行為,將罰款3400萬越南盾。
司機和車主的總罰款金額為6140萬越南盾,暫扣車輛7天,吊銷檢驗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