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廣寧省公安通報,省公安調查機關正在調查一起發生在東潮鎮(2022年至2023年期間)的“欺詐侵佔財產”案件。
該事件由多名民眾舉報陳文勇(1997年出生,居住在廣寧省安生坊)在辦理土地行政手續過程中的欺詐行為。
據公安部門稱,2024年4月15日,東潮鎮(舊)公安接收了包括陳氏秋玄女士、陳文興先生、武氏素媛女士、賴氏祥女士和黃氏美女士在內的5名公民的舉報信。
受害者表示,他們曾信任地將錢和土地使用權證書交給陳文勇,委託他辦理分割地塊、轉換土地使用目的、更換土地使用權證書等手續。然而,陳文勇利用這種信任侵佔了財產。
陳文勇的主要手段是簽訂內容為“全權委託”的合同,授予陳文勇處置財產的全權,如轉讓、抵押、贈與等,違背了委託人的初衷。
受害者表示,由於相識和信任,他們在簽署合同前沒有仔細閱讀內容。隨後,陳文勇利用這些土地使用權證書轉讓給第三方,侵佔了大量資金。
核實過程顯示,陳文勇通過接收辦理土地手續和借款直接侵佔受害者的總金額為1.6億越南盾,以及3份土地使用權證書。
此外,通過非法轉讓地塊給裴國訓先生、範國慶先生和杜文祥先生,陳文勇收到的總金額超過20.7億越南盾。
在調查機關,陳文勇承認由於經濟困難、債務纏身,在接收受害者的錢和文件之前就已產生侵佔財產的意圖。
據公安部門稱,該事件因陳文勇不斷逃避,給調查工作帶來困難,多次被暫停和恢復處理信息來源。
截至2025年12月28日,通過業務措施,廣寧省公安調查機關辦公室的工作組在河內市逮捕了陳文勇。
調查機關已決定恢復案件並對陳文勇進行刑事拘留,以便繼續依法調查和處理。
根據收集到的文件和證據,調查機關初步確定陳文勇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74條第2款c點規定的“欺詐侵佔財產”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