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在線》收到家長反映如下:

“我是胡志明市富壽和坊黎文八小學的家長。當我聽到我孩子的班主任說,老師們被分配任務必須動員學生參加課外活動,達到50%以上的比例;動員家長按時繳納學校費用達到95%以上才能被評為優秀,否則將被降低競賽等級,我感到非常不滿。

在我孩子的班級,有些家長經濟困難,他們沒有條件為孩子支付參加課外活動的費用。

此外,也有像我這樣的人,有錢支付但擔心孩子的安全,所以不讓孩子參加。尤其是最近發生了兩起學生在參加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項目時死亡的事件……”

五個突出標準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黎文八小學校長鄧氏清青表示:“實際上,這只是競賽評估中的突出標準,僅佔100分中的8分。這些是已達成共識的屬於班主任工作的標準——教師必須理解並執行。如果說因為上述兩個標準而導致教師被降低競賽等級是不正確的。”

據青校長介紹,該校教師競賽評估表有五個突出標準,包括:

第一,教師有達到校級水平的創新成果,教師參加校級寫字比賽,教師報名參加學校、坊組織的節日文藝活動和運動。

第二,教師良好宣傳教育計劃中關於學生參加校外體驗活動(也稱為課外活動計劃)的內容,比例達到50%以上,或者班主任班級在校級文藝、足球、寫字比賽中獲得一等獎或三等獎。

第三,教師積極宣傳繳納學費(季度內所有三個月均達到95%以上的比例)。

第四,教師積極實施數字化轉型。第五,正在教授科目的教師必須制定成立學生培養俱樂部的計劃,並經常維持俱樂部活動的秩序。

校長表示,要被評為優秀完成,班主任教師必須至少達到上述三個突出標準(除了其他標準)。

不參加課外活動是因為……不信任教師!

針對“動員學生參加課外活動和家長繳納學校費用不是專業任務”的疑慮,校長解釋說這是屬於班主任工作的任務,教師只宣傳家長繳納學校費用,並不直接收費。對於困難學生,教師需要指導家長辦理手續,以便學校實施減免。

關於學生沒有條件繳納費用或家長擔心而不讓孩子參加課外活動,青校長說:“家長不讓孩子參加不是因為沒條件,而是因為他們不信任教師!”

她表示,已有家長直接找她說,他們看到在課堂上老師很少關心學生,那麼讓學生在校外體驗時老師怎麼能深入細緻呢。

“學校組織校外體驗活動,有的班級有20名學生參加,但也有的班級只有2名學生參加,這表明老師未能贏得家長的信任”,校長說。

參加課外活動必須是自願的

在許多專業指導文件中,胡志明市教育與培訓局總是提醒各學校,參加課外活動必須基於家長和學生的自願基礎。

在最近普通教育工作會議上,胡志明市教育與培訓局副局長阮寶國的結論通知中也提醒各學校在制定課外活動計劃時,需要以確保教師、工作人員和學生的絕對安全標準為核心,作為首要優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