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局剛剛頒佈了關於發展越南文化的第80號決議;接下來是第十四次黨代會,肯定會有許多戰略性的指導來發展新時期的文化,我和全國從事文學藝術工作的同志們都非常期待。
在胡志明主席的思想以及我們黨在不同時期的路線中,文化始終扮演著“照亮民族前進道路”的角色,具有為整個民族開闢道路、解放思想的性質。
最近的第80號決議整合了從先前決議中在實踐中檢驗的重要思想(關於建設和發展先進、富有民族特色的越南文化的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議;關於建設和滿足國家可持續發展要求的越南文化和人的第十一屆第九次會議第33號決議;關於繼續建設和新時期文學藝術發展的第十屆政治局第23號決議)。
其中有一個正確、精煉的觀點,體現了黨的戰略視野:文學藝術是文化中一個非常重要、特別敏感和精細的領域,是基本需求,有助於按照真、善、美的方向建設越南人的文化,滿足新時期建設和保衛國家的要求。
這一路線被制度化成為具體的方針、機制、政策和法律,而這次的第80號決議特別強調了這一制度化任務。
我認為,決議再好,如果制度化不充分、不繫統、不能確保執行資源……也很難實現既定目標。
因此,集中發展文化產業,使文化真正成為民族的軟實力,也是第80號決議和即將到來的第十四次黨代會的重要任務之一。
其中,各種文學藝術形式(音樂、戲劇、電影、攝影、建築、美術、舞蹈、民間文藝和少數民族文藝)是發展文化產業的材料和基礎。
MV《北布林》因結合民族和現代元素而在各個戰線走紅,電影《紅雨》票房超過7000億越南盾,以及數萬人參加的國家級音樂會直接從民族文化和歷史傳統中獲得靈感,展示了文化的力量。要發展文化產業,必須特別重視文學藝術。
大約15到20年前,人們提到“文化產業”就像一種運動潮流。
然而,文化產業是什麼?有哪些因素構成民族力量、時代力量以及越南人在發展文化產業中的智慧和靈魂?直到現在,我們才更深入、更全面、更系統地理解。
除了創造發展空間,從重管理的方式轉變為建設性思維,鼓勵年輕人的發展和突破外,第80號決議還明確指出,除了國家資源外,爭取社會資源,包括國內外投資者的貢獻,為文化發展創造更多機會,也非常重要。
相信隨著即將到來的進步以及黨代會和第80號決議的精神指引,文化產業將在數量和質量上都有所發展。
而文化真正滋養民族和越南人的靈魂和品格,同時也為建設和保衛祖國創造物質財富做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