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土地證書丟失或損壞的補辦程序是怎樣的?

近期,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指導各縣、鄉人民委員會統一為因洪澇導致證書損壞的居民辦理土地使用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證書(證書)的換髮、補發流程。

許多讀者詢問,在證書丟失或損壞的情況下,申請補發證書的程序是怎樣的,哪個機構會處理?

換髮損壞的證書

根據指南,居民可以直接在鄉級公共服務中心、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提交申請換髮證書的材料,或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在線提交材料。

如果證書因水災、長期潮溼發黴後出現汙漬、模糊、撕裂、損壞,且證書仍有原件但不完整,信息無法清晰讀取,居民可以申請換髮證書。

居民可以直接在公共服務中心或土地登記辦公室/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提交材料,通過郵寄或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在線提交。

職能部門換髮證書的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在山區、海島、困難地區的鄉則不超過10個工作日。

補發丟失的證書是怎樣的?

如果證書被洪水沖走、遺失,則房屋、土地所有者需辦理因丟失而補發證書的手續。

居民必須申報,以便職能部門在土地數據系統上核查,避免利用舊證書進行違法行為。

首先,居民在與上述申請換髮情況類似的地點之一提交材料。

在土地、地上附著物變更登記申請表中,變更內容部分,居民填寫“因丟失申請補發證書”。

如果居民仍掌握證書的登記號和頒發號信息,則填寫在登記申請表上。

職能部門將核查地籍檔案、土地數據庫以確認信息。如果居民希望重新確定地塊面積、邊界,則需額外提交地籍圖摘錄。

對於組織、定居國外的越南裔人士、外國組織、外國個人丟失證書的情況,土地登記辦公室將在當地大眾媒體上發佈公告15天,共3次,費用由土地使用人承擔。

對於國內個人、居民社區的情況,信息將在鄉人民委員會辦公處公示15天。

公示期滿後,如對已頒發的證書無其他意見,職能部門將註銷丟失的證書,補發新證書。

處理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山區、海島、偏遠地區等鄉則不超過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