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胡志明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構表示,已對阮維顯(64歲)、吳美恆(53歲)和武文藝(33歲,均居住在胡志明市)提起案件起訴、起訴犯罪嫌疑人並執行逮捕令,以調查“生產、銷售假藥作為治療藥物、預防藥物”的罪行。

此前於1月8日13時30分,在轄區巡邏過程中,胡志明市經濟警察局第6隊工作組與平興鄉公安協調,發現武文藝騎摩托車載有多箱裝有黑色丸狀藥物的紙箱,沒有發票、證明來源的文件。

通過工作,武文藝承認被阮維顯僱傭運輸上述貨物,通過胡志明市至西寧省的貨運線路交付給客戶。調查機構由此擴大核實,搜查相關地點。

初步調查結果確定,由於之前註冊流通的產品已被召回,阮維顯與其妻子吳美恆組織生產多種未經許可的“中藥”,同時自行命名藥物,虛構公司名稱和生產地址,如新加坡、中國、香港,印在包裝上,製造進口產品的感覺,給追溯來源造成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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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獲的假中藥產品 – 圖片:胡志明市公安局

通過調查,確定犯罪嫌疑人還使用了活性成分倍他米松(一種屬於西藥組的抗炎、鎮痛物質,不允許在中藥中使用)。

混合上述活性成分使使用者感受到快速鎮痛效果,從而容易信任、依賴產品,同時如果長期使用、沒有醫療指示和控制,潛藏著許多影響健康的風險。

在搜查過程中,調查機構查獲了13,096件假中藥產品以及許多機器、原材料、標籤、包裝,用於假藥生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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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胡志明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構正在繼續擴大調查,追查消費線索、原材料供應來源和相關對象,以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