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公安局調查機構正在調查一起發生在平東坊的“違反食品安全規定”案件,由犯罪嫌疑人黃文長(47歲,居住於芹苴市)實施。
與調查機構合作時,黃文長承認使用硅酸鈉化學品(也稱為“液態玻璃”)浸泡經過初步加工的蝸牛肉,目的是使蝸牛肉更脆、更有嚼勁,外觀更光亮,以便更容易在市場上銷售。
犯罪嫌疑人長也承認自己清楚知道硅酸鈉是不允許用於食品加工的化學品。
“知道化學品不能用於食品,但因為太窮了,就冒險做了”,黃先生供述了實施犯罪行為的原因。
關於多年來使用的化學品來源,黃文長供認在胡志明市金邊市場區域購買硅酸鈉。購買時,犯罪嫌疑人表示已明確說明使用目的是浸泡蝸牛。
根據長的供述,每罐容量約35升的硅酸鈉被犯罪嫌疑人以每公斤6000越南盾的價格購買。
關於“蝸牛浸泡配方”,犯罪嫌疑人供述通常使用約5公斤化學品與水混合,浸泡約150公斤經過初步加工的蝸牛,連續浸泡4小時,然後用水沖洗並送去銷售。

正如《青年在線》所報道的,經濟警察局檢查了位於平東坊樂卡特本律街60號的一家無招牌食品加工場所。
檢查時,工作組發現並臨時扣押了超過3噸經過初步加工的蝸牛肉,全部浸泡在硅酸鈉化學品溶液中。擴大檢查範圍後,職能部門繼續發現並沒收了另外1575公斤用於浸泡蝸牛的隱藏硅酸鈉化學品。

胡志明市刑事科學分院的鑑定結論確認,所有蝸牛肉樣本均含有硅酸鈉——一種用於建築、磚塊和水泥生產的工業化學品,絕對不允許用於食品加工。
這是一種強鹼性物質,可能損害消化系統,刺激皮膚和眼睛,並對消費者健康構成嚴重潛在風險。
調查機構確定,從2021年到被發現時,長組織了大規模使用化學品浸泡蝸牛的活動,已使用約500噸硅酸鈉處理約3000噸蝸牛肉,隨後在多年內投放市場銷售,非法獲利數十億越南盾。
目前,案件正在繼續擴大調查範圍,澄清與將受化學品汙染的蝸牛投放市場相關的個人和組織的角色。同時,審查並嚴肅處理違規購買、銷售和提供化學品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