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慶和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對段英國(23歲)、阮成達(38歲)和黃清名(27歲,均居住在慶和省)執行刑事拘留令,以調查擾亂公共秩序行為。
此前,一段在社交媒體上流傳的視頻記錄了這三人使用兇器攻擊一群外國遊客的場景,事發地點位於芽莊市中心他們工作的酒吧前。
遊客應尊重文化、法律和當地居民
該事件迅速引起輿論關注,尤其是在越南生活、工作的外籍人士群體。
許多讀者認為,除了依法處理違規行為外,還需要從更廣泛的旅遊環境和公共場所行為規範的角度來看待此事。
在發送給《青年報》的意見中,許多讀者強調,遊客來到越南時需要尊重當地的文化、法律和人民,而不是因為自己是“客人”就做出失範行為。
讀者普拉維·蘇普塔維農寫道:“來到越南,遊客需要尊重文化和當地居民。”根據許多意見,相互尊重是避免在擁擠的娛樂場所發生不必要衝突的關鍵因素。
根據在越南長期生活的經驗,讀者哈文·豪·陳認為大部分遊客行為文明,但仍存在個別情況:“我認為大約99%的遊客是善良且有禮貌的。但剩下的1%則粗魯且對當地居民行為不當。”
一些讀者認為,在旅遊環境中,如果缺乏尊重行為未能得到及時提醒或處理,矛盾很容易升級,尤其是在涉及酒精因素時。
不能以遊客行為不尊重為由為暴力行為辯護
從更廣泛的角度來看,許多意見評價越南餐飲店員工的行為總體上是溫和且剋制的。根據這些讀者的看法,激烈的反應通常只在矛盾超出常規控制能力時才會發生。
“根據我的經驗,許多越南人通常不具攻擊性且避免對抗。但在此案中,似乎是醉酒遊客先挑起事端。”讀者特拉維斯·T·科斯塔分享道。
持相同觀點,利倫德拉·馬霍爾認為:“越南人非常友好,不應因個別事件而以偏概全。”
一些讀者強調,個別事件不應掩蓋服務業勞動力的整體形象,他們經常在擁擠複雜的環境中面臨高壓。
儘管如此,許多意見也表示不能以遊客對當地社區行為不尊重為由為暴力行為辯護。根據這些讀者的看法,無論矛盾從何而起,都應在法律框架內解決。
讀者弗雷德里克·A·伍茲指出:“無論在何種情況下,我們都應相互尊重並尊重所在國家的法律。”這一觀點得到了許多其他讀者的贊同。
“我感覺到有挑釁。酒吧員工反擊。但手持檯球杆或物品作為武器是暴力行為。這是不可接受的。遊客先動手固然不對,但兩個錯誤不能構成一個正確。”讀者AT·譚評論道。
其他一些意見認為,如果確實是自衛,該行為應在危險過去後停止。一些意見補充說,在公共場所使用兇器、追逐和攻擊他人是不應該的,尤其是在旅遊景點。
巴基爾·斯馬伊奇表示:“無論是自衛與否,也不應使用棍棒或硬物。我是一名遊客,我希望在旅行時感到安全,即使有人因醉酒而行為失控。”
持相同觀點,暱稱為“白字流”的讀者認為:“通過暴力解決矛盾必須承擔法律責任。自衛並不意味著手持兇器連續攻擊他人。”
從該事件出發,許多讀者期望夜間娛樂場所能得到更嚴格的管理,其中提高遊客和服務人員的文明行為標準被視為關鍵因素。相互尊重,加上尊崇法律,是建設安全、文明和可持續旅遊環境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