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0日,同塔省公安廳交警處表示,已處理一輛車牌為前檳椥省、有超載跡象的客車。
此前,該單位接到公安部交警局(C08)關於一輛車牌為前檳椥省的客車在同塔省境內行駛,有超載跡象的信息。
職能部門已提取各條國道上監控攝像頭、非現場處罰攝像頭的數據,以追蹤該車輛。當天8時44分,在80號國道經過同塔省新陽鄉路段時,第二公路交警隊已攔車檢查。
司機阮清P.(46歲)被確定駕駛車輛載客55/42人,超載13名乘客,同時未按許可的運輸路線行駛。針對這些違規行為,司機被罰款超過2000萬越南盾,並被扣除2分駕駛執照分數。
車主為前檳椥市水陸運輸合作社,也因將車輛交給僱傭人員駕駛的行為被立案,總罰款金額超過7800萬越南盾。
司機和車主的總罰款金額超過9800萬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