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號國道密集限速標誌:建設廳催促因遲遲未能拆除

2月25日,嘉萊省建設廳廳長阮長山確認,該機構已再次發出公文,催促相關單位緊急處理19號國道上不合理的限速標誌問題。

據此,嘉萊省建設廳已建議第三公路管理區、建設部第二項目管理委員會和36.71號BOT公司配合執行省人民委員會關於處理19號國道上密集限速標誌的建議。

建設廳表示,經過對19號國道部分路段的檢查,這些路段屬於第二項目管理委員會的管理範圍,截至目前,該單位尚未實施省裡建議的內容。

對於屬於36.71號BOT公司管理範圍的路段,截至目前,該公司已補充安裝了危險標誌、警告標誌和學校區域指示標誌。

然而,對於安裝不符合實際情況、給交通參與者帶來困擾的40公里/小時限速標誌,該公司至今尚未拆除。

因此,嘉萊省建設廳建議第二項目管理委員會牽頭,配合省職能部門儘快實施省人民委員會建議的內容。

對於36.71號BOT公司,建議配合第三公路管理區拆除路段上的40公里/小時限速標誌,確保符合實際交通組織情況。

該機構還建議第三公路管理區配合檢查、督促第二項目管理委員會盡快修復、處理路段上交通限速標誌的不合理問題。

此外,建議第三公路管理區向越南公路局報告,儘快審議並統一拆除40公里/小時限速標誌的方針。

道路設計時速80公里但實際時速僅50公里

正如《青年在線》所反映,嘉萊省居民和選民對19號國道上有太多不合理的限速標誌感到相當不滿,因為這延長了出行時間,降低了經濟社會效益。

經檢查,連接歸仁和波來古的19號國道全長167公里,有58處設置了40至60公里/小時的限速標誌。具體來說,屬於加強西原地區交通連接項目的路段由建設部第二項目管理委員會作為投資方,有14個50公里/小時限速標誌和31個40公里/小時限速標誌。

而屬於36.71號BOT公司管理的路段有11處根據學校區域的時間段限制時速50至60公里。此外,還有2處由建設廳管理的學校區域限速40公里/小時。

因此,儘管這條道路的設計時速為80公里,但實際行駛速度很少超過50公里/小時。由此,車輛需要3.5至4小時行駛,而不是設計時速下的約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