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嫌疑人吳文明(30歲)及78名同夥被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罪名包括非法買賣毒品、非法儲存毒品、組織非法使用毒品、不舉報犯罪等。
根據起訴書,2024年11月19日下午,在第十二郡(舊),職能部門發現陳文Đ.(出租車司機)正在交付一個紙箱,內裝近3公斤甲基苯丙胺和超過5公斤氯胺酮給阮泰寶。經調查,司機Đ.只是應用程序上的單純送貨員,完全不知道里面裝有毒品。
擴大調查範圍,職能部門確認2024年8月,吳文明被一名名叫張(身份不明)的人僱傭,負責接收、分裝並將毒品交付給買家,每次報酬為200-300萬越南盾。吳文明僱傭李達成協助分發。
這些對象充分利用送貨應用程序的便利性來運輸毒品,以避開公安的注意。為了偽裝,毒品通常被藏在印有Shopee訂單的塑料袋、燕窩盒或茶葉盒中。
僅在2024年11月19日當天,在對吳文明和李達成相關地點進行搜查時,職能部門已查獲“巨大”的物證,包括超過24公斤甲基苯丙胺、超過3公斤氯胺酮以及數千粒搖頭丸。
在此案中,有39名嫌疑人被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組織非法使用毒品罪。
根據起訴書,這些對象在胡志明市租用大量高端公寓作為藏匿或組織使用毒品的場所。
在這裡,這些對象不僅進行買賣,還組織通宵毒品派對。典型的是,嫌疑人阮黃南(居住在Kingdom公寓樓)。阮黃南多次僱傭女性對象前來服務通宵使用毒品。
2025年2月16日,阮黃南以1800萬越南盾/晚的價格僱傭陳氏嬌和陳氏草。到2025年2月22日,阮黃南繼續僱傭潘氏紅書和潘黃貴提供服務,總報酬高達2100萬越南盾。這次毒品派對持續了整整3天,直到2025年2月25日被職能部門發現。
除了阮黃南的案例外,起訴書還記錄了許多其他組織非法使用毒品的案件,性質複雜且手段相似。
嫌疑人黎發才和阮青進已將新富郡(舊)的公司辦公室變為“搖頭派對”場所,僱傭對象前來服務使用毒品,每次服務費用為200-300萬越南盾。有時,這群人聚集多達8人一起吸食氯胺酮和飲用“快樂水”。
嫌疑人阮氏恆則在平新郡(舊)租用一棟房屋,隨後改造房間,安裝音響系統、照明燈並準備好工具,供客人租用作為使用毒品的場所。阮氏恆還兼代為客人購買毒品,並叫來更多服務人員與客人一起“嗨”以收取報酬。
又如嫌疑人阮如峰、陳黎黃和阮進兆共同出資租用公寓樓的單元作為住所和組織使用毒品的場所。這群人經常訂購氯胺酮、搖頭丸(MDMA)和法拉利牌“快樂水”,然後邀請更多朋友前來通宵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嫌疑人還從事專業的“搖頭派對服務”職業。如阮氏花、阮氏玄珍、陳氏草等對象被僱傭到各個公寓單元,價格從200萬到1800萬越南盾每晚,僅執行“炒”毒品、劃線、卷吸管以及與客人一起使用毒品等工作。
黎文東先生(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表示,檢察工作的實踐表明,該市轄區內的毒品犯罪形勢仍然複雜且性質嚴重。
這些對象的活動日益狡猾,有組織、跨省,甚至跨國;同時利用網絡空間、技術應用和收發服務來掩蓋犯罪行為。毒品不僅是滋生其他多種犯罪的根源,還直接威脅社區安全和年輕一代的未來。
據黎文東先生介紹,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確定打擊毒品犯罪是核心、經常性且無禁區的任務。
“我們堅決執行嚴明處理——不妥協——不讓罪犯漏網、不冤枉無辜者的方針。同時加強與訴訟機關的緊密配合,加快重大毒品案件的調查、起訴、審判進度,徹底剷除犯罪團伙和組織”,黎文東先生強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