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上內容來自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裴明勝在關於環境保護領域國家管理工作的會議後的指導結論。
據此,裴明勝先生指示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廳牽頭,協調相關單位審查,並向人民委員會建議廢除不再適用或已失效的環境保護文件。
特別是,建立提供環境質量信息的工具,讓市民通過手機應用平臺進行跟蹤。同時,開發連接城市通用數據平臺的環境數據庫管理軟件。
城市還要求加強數字化轉型,改革行政手續,縮短環境領域檔案處理時間。加強檢查環境保護法律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許可後的事後檢查和嚴肅處理違規行為。
裴明勝先生還指示胡志明市公安局繼續指導下屬單位加強部署監控攝像頭系統,以及時發現和處理違規行為,包括亂扔垃圾、違規排放等行為。
必要時,胡志明市公安局審查、評估並編制補充攝像頭系統的投資報告,以服務於環境監控,並確保治安秩序。
胡志明市財政局被指示優先安排管理和監控空氣環境質量的資源,包括兩個項目:“投資提升胡志明市環境監測能力”和“投資擴展監測系統、共享數據庫和管理環境以服務於平陽省智慧城市發展”;根據胡志明市公安局的建議,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建議補充監控攝像頭系統的投資。
發展公共交通以改善環境
胡志明市建設廳被指示緊急向人民委員會建議發展公共交通基礎設施項目,以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以及第二階段車輛排放控制方案。
同時,胡志明市規劃與建築廳牽頭,協調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廳以及各坊、鄉、特區人民委員會審查生活垃圾中轉站系統,以重新規劃中轉站網絡,確保收集需求、保持環境衛生和城市美觀,並於2026年3月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