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正在起草關於調整養老金、社會保險津貼和每月津貼的決議草案,從7月1日起實施,同時基本工資將增加8%。

根據方案一,分為若干組。大多數受益者將獲得4.5%的增長,並每月額外增加20萬越南盾,適用於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武裝力量、機要工作人員以及許多其他定期領取津貼的群體。

特別地,三個群體包括工傷和職業病津貼領取者、1995年前領取撫卹金者以及未滿足養老金領取條件者,建議增加8%。

方案二更為簡單,對所有受益群體統一應用8%的增長,相當於基本工資的調整幅度。

在兩個方案中,1995年前的受益者,支付金額將提升至最低380萬越南盾/月;如果當前領取金額低於350萬越南盾,將額外增加30萬越南盾,而從350萬到低於380萬越南盾的將調整至380萬越南盾。

方案一通過為高收入群體提供較低增長並直接補償弱勢群體來關注社會福利,以縮小收入差距。相反,方案二維持傳統方法,對所有群體統一增加8%,確保繳納與享受的原則。

養老金上調4.5%引發擔憂:人們可能認為‘繳納低額社保後能得到補償’

從執行機構的角度來看,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副局長陳勇河認為,每種養老金調整方案都會帶來受益者的不同心理。統一增加8%的方案易於理解並帶來公平感。從市場角度來看,與通貨膨脹相比,這種增長還能更好地保護購買力。

與此同時,增加4.5%並額外提供20萬越南盾的方案容易引發群體間的比較。“人們可能會質疑為什麼同樣是退休人員,增長幅度卻不同”,陳勇河說,並認為確定“低收入”群體在實際中並不簡單。

據他介紹,對於這個方案,高繳納者可能會感到不公平,因為實際增長比例低於低收入群體,繳納與享受原則的意義被削弱。如果不詳細解釋,政策容易被視為“不公平”,併產生“只要繳納低額,以後就能得到補償”的心理。

與此同時,對照現行法律規定,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原局長高文桑認為,增加4.5%並額外提供20萬越南盾的方案是將養老金調整與基本工資分離的前提,與之前的調整完全不同。

回顧前期,養老金增長比例與基本工資相當。這次,據高文桑介紹,內政部提出增加4.5%並補償20萬越南盾的方案,可能是為即將到來的工資改革階段做準備,屆時公共部門將轉向按職位支付工資,不再有係數。那時,公務員和職員的工資增長不再有一個共同比例作為調整養老金的依據。

因此,如果仍保持像8%方案那樣的統一增長方式,將回到舊機制。與此同時,增加4.5%的方案仍能補償通貨膨脹,額外提供的20萬越南盾有助於減少受益者在調整方式改變時的失落感。

然而,高文桑指出新調整方式的長期後果,即未來公共部門工資增長更快。這可能導致後來退休者的享受水平顯著高於先前退休者,儘管工作時間相當。這也是1990年代工資改革後曾出現的情況,當時較早退休者的享受水平明顯低於後續世代。因此,這個問題需要儘早計算和處理。

從獨立專家的角度來看,國民經濟大學高級講師江清龍教授認為,一個存在多年的計算公式改變時,受益者的疑慮心理難以避免。因此,養老金領取者需要得到政策的清晰解釋。特別是,據專家介紹,優先低收入群體的調整不僅具有福利性質,還是“糾正過去遺留的偏差”。

具體來說,當前養老金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受過去計算公式的影響。以前,有階段養老金基於最後5年或10年計算,導致一些人因職業生涯末期工資突增而享受水平非常高。相反,1995年前退休或在工資較低時期工作的人則遭受損失。因此,儘管參與同一系統,但由於歷史因素,群體間的享受水平可能存在巨大差異,調整和補償是必要的。

養老金上調4.5%引發擔憂:人們可能認為‘繳納低額社保後能得到補償’

對於“繳納低額後能得到補償”的心理,國際勞工組織在越南的國家社會保障計劃協調員阮海達認為,“問題需要注意但不過於嚴重”。

據他介紹,養老金主要依賴於長期繳納過程,包括作為繳納依據的工資和參與時間。調整期僅具有補充性質,不足以顯著改變高繳納者和低繳納者之間的比例,因此難以激勵選擇低額繳納。

國際經驗顯示,許多國家採用結合方法:既按比例調整以確保繳納與享受原則,又補充如最低增長或額外津貼等支持措施以保護低收入群體。然而,這些共享因素需要設計得清晰、透明且合理,避免削弱對繳納與享受之間聯繫的信任。

長期來看,為調和兩個目標,需要同步實施多種解決方案,如完善養老金計算公式以更貼近繳納水平;為弱勢群體建立合適的支持機制,如最低養老金或社會援助;同時加強宣傳,讓民眾理解社會保險不僅是“個人保險”,還是全社會的風險共享機制。

“不會有絕對的‘按貢獻公平’或‘共享’選擇,而是在每個階段找到這兩個目標之間的合理平衡點”,阮海達說。

持相同觀點,江清龍教授認為解決政策需要同步改革。首要因素是基於全部實際收入繳納社會保險,而非僅基於低於實際的申報水平。“不能工資2000萬越南盾卻只按最低水平繳納,導致養老金低,給政策帶來壓力”,江清龍說。

專家還強調,社會保險不是像銀行那樣的“存款取息”,而是社區內的共享機制。因此,在仍有許多人每月僅領取200-300萬越南盾養老金、難以保障生活的情況下,優先支持弱勢群體是必要的。

“福利制度的精神是面向更困難的人”,他說。因此,在此時,養老金水平較好的人可以接受較慢的增長,以便資源優先用於低收入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