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林同省監察局表示,已就建設廳、工商廳、文化體育與旅遊廳下屬事業單位管理的5處房產在管理使用中的浪費防治工作作出結論。這些資產的共同點是均位於大叻的黃金地段,但多年來一直空置、破敗或處理緩慢。
監察結論中提到的設施中最具優勢的是位於和平區(常被稱為和平電影院,屬大叻市春香坊)的四月三日電影院,面積為643平方米。
該工程建於1952年,自2005年底起由林同省電影發行與放映中心管理。自2018年至今,電影院已不再放映電影。該地塊上的部分項目已停止運營、破敗、空置,在升級改造和重新利用方面面臨諸多困難。和平電影院的位置被視為大叻市中心的核心。

位於大叻市春香坊棟多大街1號的別墅,面積超過1,638平方米,自2005年起交由林同省房屋管理中心管理。至2019年,該別墅移交給了南城建築有限公司租賃。
然而,省監察局確定租賃發生時沒有合同,不符合關於出租國有別墅的規定。2025年,企業將別墅交還給林同省房屋管理中心。至今該工程正在破敗、空置,尚未重新投入使用。

另一處設施是位於大叻市朗邊坊蘇維埃義靜大街3號的房產,面積超過885平方米。該資產自2006年11月起交由大叻市人民委員會(舊)管理,隨後於2012年4月列入拍賣範圍。儘管如此,根據監察結論,大叻市人民委員會與各廳局在評估、提交林同省人民委員會頒佈拍賣決定方面的配合自2021年至今效果不佳,導致公共資產處理緩慢。
同樣在大叻市朗邊坊,蘇維埃義靜大街43號的別墅,面積1,877平方米,目前處於破敗和空置狀態。此前這裡是林同省醫藥與醫療器械公司幹部、員工的集體宿舍。2011年,別墅移交給了仁德醫院有限公司以擴建醫院,但由於項目進度緩慢,於2017年被收回。
省監察局認為無合同租賃不符合規定,而2017年至2021年的收回過程持續造成浪費。

對於位於大叻市春香坊潘廷逢大街239號的房產,從1995年至2012年,此處被市場管理隊用作辦公場所。然而自2012年至今,辦公場所未被使用,未得到維護和修理,因此破敗,無法再開發利用。市場管理局也被確定未及時向有權限機關報告以收回連續超過12個月未使用的資產。
建議對相關個人、集體進行檢討
林同省監察局已建議林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導相關機關、組織、個人組織對各個時期的集體、個人責任進行檢討,同時緊急審查、糾正違規行為,以避免公共資產繼續閒置在價值高的地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