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林同省监察局表示,已就建设厅、工商厅、文化体育与旅游厅下属事业单位管理的5处房产在管理使用中的浪费防治工作作出结论。这些资产的共同点是均位于大叻的黄金地段,但多年来一直空置、破败或处理缓慢。
监察结论中提到的设施中最具优势的是位于和平区(常被称为和平电影院,属大叻市春香坊)的四月三日电影院,面积为643平方米。
该工程建于1952年,自2005年底起由林同省电影发行与放映中心管理。自2018年至今,电影院已不再放映电影。该地块上的部分项目已停止运营、破败、空置,在升级改造和重新利用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和平电影院的位置被视为大叻市中心的核心。

位于大叻市春香坊栋多大街1号的别墅,面积超过1,638平方米,自2005年起交由林同省房屋管理中心管理。至2019年,该别墅移交给了南城建筑有限公司租赁。
然而,省监察局确定租赁发生时没有合同,不符合关于出租国有别墅的规定。2025年,企业将别墅交还给林同省房屋管理中心。至今该工程正在破败、空置,尚未重新投入使用。

另一处设施是位于大叻市朗边坊苏维埃义静大街3号的房产,面积超过885平方米。该资产自2006年11月起交由大叻市人民委员会(旧)管理,随后于2012年4月列入拍卖范围。尽管如此,根据监察结论,大叻市人民委员会与各厅局在评估、提交林同省人民委员会颁布拍卖决定方面的配合自2021年至今效果不佳,导致公共资产处理缓慢。
同样在大叻市朗边坊,苏维埃义静大街43号的别墅,面积1,877平方米,目前处于破败和空置状态。此前这里是林同省医药与医疗器械公司干部、员工的集体宿舍。2011年,别墅移交给了仁德医院有限公司以扩建医院,但由于项目进度缓慢,于2017年被收回。
省监察局认为无合同租赁不符合规定,而2017年至2021年的收回过程持续造成浪费。

对于位于大叻市春香坊潘廷逢大街239号的房产,从1995年至2012年,此处被市场管理队用作办公场所。然而自2012年至今,办公场所未被使用,未得到维护和修理,因此破败,无法再开发利用。市场管理局也被确定未及时向有权限机关报告以收回连续超过12个月未使用的资产。
建议对相关个人、集体进行检讨
林同省监察局已建议林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相关机关、组织、个人组织对各个时期的集体、个人责任进行检讨,同时紧急审查、纠正违规行为,以避免公共资产继续闲置在价值高的地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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