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公安和軍隊的許多人員每人每月獲得額外400-500萬越南盾的補助

根據規定,適用對象包括河內市公安局、首都司令部及其他不享受國家預算工資的協調部隊的幹部和戰士。

支持公安和軍隊執行政治安全保衛工作

具體而言,決議內容規定,將為河內市公安局、河內首都司令部及其他不享受國家預算工資的協調部隊的幹部和戰士提供補助,用於在節日、春節期間以及為中央和河內市在首都舉辦的政治、文化、社會活動提供安全保障,每人每天20萬越南盾。

同時,河內市還為河內市公安局、河內首都司令部執行政治安全保衛工作的幹部和戰士提供每月補助。

具體而言,每月補助對象包括各專業職能科室的公安幹部和戰士;參謀處幹部和戰士;各專業職能科室、河內市公安局的專職檔案部隊幹部和戰士,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500萬越南盾。

每月補助對象還包括河內首都司令部的幹部和戰士,包括作戰處、軍事情報處、情報組/參謀部、安全保衛處/政治局的幹部和戰士,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400萬越南盾。

此外,301步兵師、軍事學校、452團、地區防禦指揮部、鄉鎮軍事指揮部、技術偵察-無線電站、偵察營等單位的作戰、軍事情報偵察、安全保衛專業幹部和戰士,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250萬越南盾。

據河內市人民議會表示,執行經費來源由河內市預算安排,分配給河內市公安局和首都司令部。

支持法院和檢察院幹部每月350萬越南盾

同日上午,河內市人民議會還通過了決議,規定了刑事執行警察和司法支持力量;臨時拘留、臨時羈押;檢察院、審判、民事執行公務員以及河內市公安局所屬住宿場所的住宿人員管理工作的補助標準。

具體而言,河內市支持刑事執行警察、臨時拘留、臨時羈押和司法支持(河內市公安局)的幹部和戰士,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500萬越南盾。

同時,支持法院、檢察院、民事執行幹部,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350萬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