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進女士在兩所醫院浪費和損失案件中的“建議”

據下屬供述,在指定兩家醫院的設計諮詢單位前,衛生部部長阮氏金進據稱已“建議”比利時VK公司,理由是該公司具有設計現代化和高美觀度醫院的經驗。

上述信息載於最高人民檢察院新發布的起訴書中,進一步揭示了白梅醫院和越德醫院二期項目招標過程背後的背景。

金進女士及其下屬團隊在該項目中存在違規行為,被指控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和浪費金額高達8030億越南盾。

白梅醫院和越德醫院二期項目獲總理批准,總投資額近10000億越南盾,規模為10000張病床,其中國家資金為9000億。在重點衛生委員會成立以組織實施該項目前,金進女士參加了一家國際醫院的落成典禮。

隨後她與阮戰勝先生交流稱:“比利時VK公司設計的這家醫院美觀、現代化,所以你可以考慮聘請他們來實施你的兩個醫院項目”。

一個奇怪的巧合:重點衛生委員會成立3天后,阮戰勝先生(委員會主任)收到了越南VK公司發來的文件。

該企業介紹了比利時VK建築師與工程師公司及越南VK公司的能力和經驗,建議委員會考慮批准指定其為兩家醫院的主要設計諮詢單位。

根據起訴書,儘管企業未提供證明能力、經驗的檔案和文件,但由於金進女士事先的建議,戰勝先生已指示下屬起草報告並辦理手續以指定VK公司為諮詢單位。

執行上述指示後,戰勝先生的下屬忽略了招標程序,未調查評估國內承包商的能力,也沒有證明VK公司能力或經驗的文件,但仍起草文件供委員會主任提交金進部長批准聘請外國諮詢公司。上述違規行為造成國家預算損失超過700億越南盾。

戰勝先生還指示下屬參謀,使重點衛生委員會有報告建議衛生部批准兩個項目的承包商選擇計劃。儘管報告建議缺乏依據,未按技術性質、實施順序劃分標段,確保項目同步性,但仍獲簽署批准。

起訴書指出項目實施過程中,當有人聯繫參與施工標段時,金進女士介紹其下去見戰勝先生直接交流。根據此前發佈的調查結論,有兩人直接聯繫部長“推薦”承包商,即AIC公司董事長阮氏青蘭(在多個案件中缺席宣判,目前潛逃)和梅進勇先生(時任河南省省委書記)。

青蘭女士聯繫金進女士,請求讓AIC參與兩家醫院的兩個標段。青蘭女士還暗示AIC今後在項目完成後參與提供醫療設備。金進女士同意並介紹其與戰勝先生交流,同時叮囑下屬必須注意,因為AIC的價格可能很高。

根據起訴書,戰勝先生在會見承包商過程中均提出必須支付相當於結算、預付款項價值5%的“佣金”。接受此提議後,AIC聯營體和Mopha股份公司與戰勝先生簽訂了兩份合同,總價值超過1400億。在獲得超過720億預付款後,阮鴻山(AIC公司副總經理)多次向戰勝先生支付了18億越南盾。

此外,戰勝先生還被指控收受其他多家承包商款項,總計884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