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集中完善《特別城市法》草案

4月3日下午,胡志明市各機關黨委召開2025-2030任期第三次(擴大)黨委執行委員會會議。黨中央委員、市委常務副書記、胡志明市各機關黨委書記黎國風主持會議。

在會議上,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黎國風評估,2026年第一季度,胡志明市各機關黨委已按時完成專業任務,從年初開始就積極為2026年工作做準備。

在2026年第二季度,黎國風要求繼續審查具體化第十四次全國黨代表大會決議,制定行動計劃和執行第十四次黨代表大會決議的行動計劃。其中,制定行動計劃必須“簡明、明確人員、明確事項、明確進度、明確時間和明確成果”。

同時,胡志明市各機關黨委所屬機構必須高度集中,為政治局關於發展胡志明市的第31號決議的執行提供參謀和評估,起草關於新時代城市發展的決議草案,提交政治局。完善《特別城市法》草案,於2026年11月提交國會。

對於新聞界,黎國風指出需要主動宣傳,發現實踐以補充卓越機制,為城市創造真正突破。

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集中完善《特別城市法》草案

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黎國風通報,2026年第二季度,中央將頒佈並組織學習第十四屆黨中央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同時頒佈關於黨內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定。

因此,黎國風要求胡志明市各機關黨委全體必須深入參與討論,探討方法。其中,黨委,特別是負責人必須自行準備新方法,具體實施這些內容。

關於黨建工作,黎國風指示儘早完善黨的系統數據數字化,確保數據“正確、完整、清潔”,技術基礎設施運行順暢。

關於發展新黨員的任務,黎國風提醒所屬基層黨組織主動審查、重新評估資源,及時調整,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重新分配指標。此外,組織政治培訓課程和入黨積極分子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