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於慶和省的豪華別墅區芽莊海洋景觀曾發生“詐騙侵佔財產”刑事案件。
2023年6月,被告人阮越雄——天仁二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主席兼總監,即該項目投資方——已被慶和省人民法院審判,因上述罪名判處18年徒刑。
2026年4月2日,慶和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慶和省第一區域人民檢察院、南芽莊坊職能部門及測量諮詢公司代表重新審查、現場評估,記錄了上述項目第68號地塊的建設現狀。
這是為上述項目新案件審理進程服務的活動,涉及住房建設出資合同糾紛、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要求拆除上述地塊上的工程。
芽莊海洋景觀項目刑事案件中受害者之間的新案件
根據檔案,這起新的民事案件原告為陳氏海珠女士(河內市),被告為天仁二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及阮氏清B女士(胡志明市),由慶和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於2025年底受理。
上述原告和被告個人均為芽莊海洋景觀項目先前“詐騙侵佔財產”刑事案件的受害者。
具體而言,2011年1月,阮越雄以芽莊海洋景觀項目第68號地塊(面積391平方米)與阮氏清B女士簽訂住房建設出資合同,並收取了25億越南盾。
同時,阮越雄已將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頒發的芽莊海洋景觀項目68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全部抵押給多家銀行貸款。
隨後,至2015年3月,阮越雄再次以第68號地塊與陳氏海珠女士簽訂住房建設出資合同,以收取並侵佔23.46億越南盾。
其中,包括陳女士為天仁二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向銀行支付以解除抵押的15億越南盾,旨在贖回阮越雄已抵押給銀行貸款的第68號地塊土地使用權證書。
陳女士已由阮越雄及公司辦理實地交付該地塊手續,授權辦理將第68號地塊土地使用權證書過戶至其名下的手續,該證書以公司名義頒發,陳女士在從銀行贖回後已獲交付保管,但至今仍未完成過戶。
自2015年3月交付土地、贖回並保管“紅皮書”(2017年4月)後,陳女士已在芽莊海洋景觀豪華別墅區建造大門、圍牆以保護所購地塊。
公安機關受理犯罪舉報,法院要求暫停施工
至今,阮越雄仍在服刑。
然而,根據陳氏海珠女士及其丈夫阮清平向各機構投訴及向《青年報》求助的申訴書,2025年3月31日,阮氏秋河女士——天仁二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監——已簽署第68號地塊的“住房建設授權合同附錄”給阮氏清B女士,且B女士已在該地塊上建造住房。
陳女士、阮先生已起訴天仁二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及阮氏清B女士關於在第68號地塊上建設的相關行為。同時,已提交犯罪舉報,由慶和省公安廳調查機關受理並正在處理。

2026年1月,慶和省公安廳調查機關發佈通知,經核實發現阮氏清B女士授權鄭智勇先生(諒山省)僱傭施工單位在上述項目第68號地塊建設,損壞陳女士、阮先生建造的地塊大門鎖及圍牆,具有《刑法》規定的“毀壞財產或故意損壞財產”行為跡象。
2026年4月2日,法院、檢察院、南芽莊坊政府及測量諮詢公司代表重新審查、現場評估,記錄了第68號地塊的建設現狀。
慶和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已建議案件當事人及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工程,直至法院有新決定或通知”於上述第68號地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