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司法部長黃清松受總理授權向國會提交《戶籍法》修正案草案。值得注意的內容是規定戶籍登記不依賴公民的居住地。

根據草案,鄉級人民委員會有權登記戶籍事務,不受常住地或暫住地的限制。內容包括出生登記、結婚、監護、監督監護、認領父母、子女、變更戶籍信息、確認婚姻狀況、死亡登記。

此規定與現行做法不同,現行做法中,婚姻狀況確認書由常住地鄉級人民委員會頒發;若無常住地,則在暫住地辦理。

草案還補充了鄉級人民委員會在根據權威機構的判決、決定及戶籍文件更新戶籍登記冊和戶籍數據庫信息的權限。更新內容包括國籍、確定父母、子女、性別重置、收養和終止收養、離婚、撤銷非法婚姻、承認婚姻、承認監護。

司法部長黃清松表示,修改法律旨在確保法律體系的統一性和協調性,同時推動分級分權和克服2014年《戶籍法》的侷限性。

草案目標是通過數字化轉型、削減行政手續和成本,實現戶籍登記和管理工作的現代化。公民可以不受行政區域限制辦理手續,並對大部分手續進行全程在線登記。

申請人可選擇在線、直接或通過郵政服務提交材料和接收結果。草案授權政府詳細規定全程在線實施的細則。

關於戶籍登記冊,草案導向主要使用電子數據;唯獨結婚登記仍需同時保留電子登記冊和紙質登記冊,因為要求男女雙方必須到場,體現自願並簽字確認。

提交國會審議取消在居住地申請單身證明的規定

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潘志孝贊同戶籍登記不受行政區域限制的方針,認為此規定有助於減少手續、提高在線登記比例並有效利用電子數據。

審查機構建議補充處理多來源信息衝突情況的規定;同時注意網絡安全、信息安全和個人數據保護的要求。

此外,政府需明確與國家數據庫、專業數據庫的連接路線圖,並確保投資技術基礎設施的資源以有效實施。

國會預計按簡化程序審議通過該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