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檔案及兩名前消防警察在法庭上的供詞顯示,位於河內市忠敬街的出租屋被認定存在多項防火安全違規行為,但自投入運營16年來,沒有任何機構發現、檢查和處理。
經過一天審訊,昨天(4月9日)下午,前紙橋區(舊)公安消防與救援隊副隊長杜俊英被法院判處3年徒刑。該隊原幹部黎光興被判處3年6個月徒刑。
杜俊英和黎光興被法院指控犯有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罪。兩人均自2024年9月起被剝奪人民公安稱號。
出租屋主:“不清楚防火規定”
2024年5月24日凌晨發生在河內市安和坊忠敬街的三層出租屋火災導致15人死亡,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
出租屋主阮金決因母親、妻子和兒子在火災中死亡,同時積極彌補後果、賠償遇難者家屬,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但在昨天的庭審中,審判委員會仍花費大量時間審訊阮金決,以澄清與確保出租屋防火安全相關的責任。
阮金決表示,該地塊由祖父母留下,大約在2007年至2008年間建造了三層出租屋,共有13個房間,其中家庭使用2個房間,其餘用於出租。
據供述,管理、簽訂合同和收取租金由其妻子阮氏草直接負責。“我不清楚與職能部門的工作環節或實施防火安全規定,主要由阮氏草負責”,阮金決說。
當被問及配備防火設備時,阮金決表示家庭“已安裝”並曾參加培訓,但承認不完全清楚針對出租經營類型的全部規定。
回憶起火災發生時的情景,阮金決講述當時正在睡覺,被兒媳叫醒。“打開門,煙霧無法呼吸,只好關上門”,他說,並表示留在房間裡用被子蓋住兩個孫子。
針對上述供述,檢察院代表指出出租屋沒有防火蔓延方案,沒有第二個安全出口,只有一個出入口。“這正是火災發生時租戶無法逃生通道的原因”,檢察官認定。
如果及早檢查就不會造成慘痛後果
調查結果確定,阮金決的出租屋屬於紙橋區(舊)公安消防與救援隊的國家防火安全管理範圍。
然而,該隊幹部黎光興未對中和坊地區的出租屋類型進行基本調查,特別是阮金決夫婦的出租屋。他也未建立管理檔案,未對該出租屋的防火安全違規行為進行檢查。
在法庭上,黎光興供述在火災發生前約9個月負責中和坊地區。據被告稱,由於工作量巨大且需優先檢查高風險場所,因此未來得及審查並將阮金決家庭在忠敬街的出租屋納入管理名單。
黎光興表示,接受任務時移交了120個經營場所名單,因此僅先調查了有火災爆炸風險的場所。“我主要檢查移交名單中已有的場所,未來得及補充新場所”,黎光興陳述。
面對審判長的提問,被告承認如果該出租屋被納入管理範圍,職能部門可能要求補充火災報警系統、逃生通道、防火蔓延措施等。“如果充分實施,可能限制損失”,被告說。
在法庭上,前副隊長杜俊英承認在直接負責中和坊期間的責任。但被告認為不瞭解該出租屋,因此無法指示檢查。“如果知道,我必須督促將其納入管理範圍”,被告說。
回答審訊時,被告表示檢查主要依賴下級報告,承認存在基本調查“不充分、不貼近實際”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認為曾有過文件提議分類場所,其中該出租屋據其認知屬於坊人民委員會管理範圍。然而,檢察院代表公佈了職能機構的回覆文件,確認該場所屬於基層公安力量管理範圍。
聽到此內容,被告杜俊英說:“服從有權限機構的結論”。
審訊過程中,審判長認定未得到防火安全檢查、指導導致阮金決家庭的出租屋存在多項違規行為,促成了嚴重後果。
檢察院代表也認為,如果出租屋從一開始就被納入管理範圍,風險和損失可能已被限制。
建議加強防火安全管理
當被審判長詢問時,一名受害者家屬代表對出租屋投入經營16年“不清楚由哪一級管理”表示不滿。“那麼誰該負責?”,受害者家屬代表提出問題。
許多人也對阮金決的供述表示不滿,因為他同樣在出租合同上署名,但“現在卻推卸責任給死者”。
一名遇難大學生的父親對阮金決的供述部分表示不滿。“即使阮金決承認錯誤,我家也不會起訴要求他什麼,我也同情他家因為也有人去世。但做錯了什麼就必須承認並改正”,遇難者父親說。
面對許多受害者家屬的不滿,阮金決站起來道歉,希望他們理解、寬容和原諒,因為事故後他的頭腦已不如從前。
在宣判部分,審判委員會已建議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指示各地、職能部門加強宣傳,加強防火安全管理,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同時,建議消防與救援力量加強檢查工作,從而嚴肅處理違規行為,指導幹部戰士正確履行被賦予的職責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