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富壽省公安表示,省公安調查機關已決定對司機黃春括(62歲,居住在山羅省梅山縣)以妨礙公務行為提起案件起訴和嫌疑人起訴。
據公安部門稱,3月2日約8時,黃先生前往富壽省公安交通警察局新樂交通警察站第10組處理超速駕駛的行政違規。
在工作過程中,當被出示文件時,黃先生擅自將違規文件拿到奔馳GLA 50汽車上,鎖上車門,不與職能部門合作。
儘管單位幹部和指揮官要求歸還文件,但黃先生未執行。
不僅如此,黃先生還將汽車橫停在單位門口,從當天約13時30分至17時15分阻礙職能部門的正常活動。
富壽省公安調查機關已發佈刑事案件起訴決定,對黃先生提起嫌疑人起訴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