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3日,广治省公安厅调查安全机构表示,已对案件提起公诉,并对犯罪嫌疑人陈光忠(26岁)、阮明顺(29岁,同住嘉莱省延鸿坊)、黎文纪(31岁,住胡志明市)和胡德世(36岁,住得乐省)采取临时拘留措施,指控他们利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电子设备侵占财产和洗钱。
此前,广治省公安厅网络安全处与公安部网络安全局主持,协同各业务单位成功侦破专案,逮捕了4名利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电子设备侵占多名受害者超过230亿越南盾的犯罪嫌疑人,其手段新颖且非常狡猾。
据调查,自2026年1月起,陈光忠和黎文纪商议实施“换卡”手段,旨在夺取受害者的手机号码使用权。
由此,犯罪嫌疑人控制了与手机号码关联的银行账户,以接收OTP验证码,服务于转账操作。
具体而言,陈光忠收集有存款的客户信息,交给黎文纪以换成“白卡”。黎文纪雇佣胡德世,作为网络运营商的合作者,以每张1500万越南盾的价格进行非法换卡操作。
在夺取号码使用权后,陈光忠使用专用设备和软件访问银行账户,突破多层安全防护以侵占资金。
侵占所得的资金,陈光忠请阮明顺通过购买交易所的USDT加密货币进行洗钱,随后转移至多个不同钱包以掩盖来源。

典型案例如1月20日,该团伙收集了15名使用SIM卡的客户信息,成功更换了13张SIM卡,从7至8个账户中侵占资金,总额达30亿越南盾。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据广治省公安厅称,犯罪嫌疑人相当轻松地突破了基于生物识别的安全系统。
从2026年2月至3月,犯罪嫌疑人继续以类似手段作案,将侵占资金总额提升至超过230亿越南盾。
在搜查过程中,职能部门查获了大量相关文件和物证。
4月12日,公安部副部长范世松上将致信表扬广治省公安厅。信中称这是一项卓越的战绩,体现了在与高科技犯罪斗争中的责任精神、机智和敏锐;同时认可了地方公安与部属单位之间协调配合的成效。
(编译:Ivy;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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