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和省取消對鄉級解決土地糾紛的授權,頒佈新決定

4月14日上午,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廳長阮維光表示,該省人民委員會已決定終止授權給鄉級人民委員會、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執行若干土地管理國家任務的決定效力。該決定自今日(2026年4月14日)起生效。

同時,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還頒佈了分級執行本省土地管理國家任務的決定。

據此,屬於省級人民委員會權限的土地管理國家任務將分級給鄉級人民委員會,包括:

鄉級人民委員會根據土地法規,在某些情況下決定與土地收回、補償、援助、重新安置相關的內容。

鄉級人民委員會根據土地法規,決定與土地分配、土地租賃、允許改變土地使用目的、調整土地使用期限、延長土地使用期限、改變土地使用形式、確認土地使用權、同意關於接收土地使用權的協議以實施項目、批准土地使用方案等相關內容,適用於個人、居民社區、定居國外的越南裔人士。

鄉級人民委員會還決定與土地分配、土地租賃、允許改變土地使用目的、調整土地使用期限、延長土地使用期限、改變土地使用形式、確認土地使用權、同意關於接收土地使用權的協議以實施項目、批准土地使用方案等相關內容,適用於國內組織、宗教組織、直屬宗教組織等。

然而,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也指出,對於個人租賃土地、允許將農業用地轉為商業、服務用途且面積從0.5公頃以上的情況,鄉級人民委員會必須在獲得省人民委員會的書面同意後才能決定。

此前,《青年在線》曾報道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領導承認該廳建議文件讓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頒佈規定,授權鄉級解決土地糾紛存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