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上午,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厅长阮维光表示,该省人民委员会已决定终止授权给乡级人民委员会、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执行若干土地管理国家任务的决定效力。该决定自今日(2026年4月14日)起生效。
同时,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布了分级执行本省土地管理国家任务的决定。
据此,属于省级人民委员会权限的土地管理国家任务将分级给乡级人民委员会,包括:
乡级人民委员会根据土地法规,在某些情况下决定与土地收回、补偿、援助、重新安置相关的内容。
乡级人民委员会根据土地法规,决定与土地分配、土地租赁、允许改变土地使用目的、调整土地使用期限、延长土地使用期限、改变土地使用形式、确认土地使用权、同意关于接收土地使用权的协议以实施项目、批准土地使用方案等相关内容,适用于个人、居民社区、定居国外的越南裔人士。
乡级人民委员会还决定与土地分配、土地租赁、允许改变土地使用目的、调整土地使用期限、延长土地使用期限、改变土地使用形式、确认土地使用权、同意关于接收土地使用权的协议以实施项目、批准土地使用方案等相关内容,适用于国内组织、宗教组织、直属宗教组织等。
然而,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也指出,对于个人租赁土地、允许将农业用地转为商业、服务用途且面积从0.5公顷以上的情况,乡级人民委员会必须在获得省人民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决定。
此前,《青年在线》曾报道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领导承认该厅建议文件让庆和省人民委员会颁布规定,授权乡级解决土地纠纷存在错误。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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