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峴港市建設廳剛剛就峴港時代廣場項目CT3和CT7塔樓未來形成的住宅經營條件發表了意見。
該項目位於武元甲海濱路(峴港市安海坊),土地使用面積為4,107平方米。投資方是金龍南股份公司。
工程規模包括:CT3公寓樓,地上24層,地下2層;CT7公寓樓,地上31層,地下2層。公寓數量為575套公寓。
峴港市建設廳根據投資方的報告通知,峴港時代廣場項目CT3和CT7塔樓未來形成的土地使用權和附著於土地的財產,目前抵押在西貢-河內商業股份銀行萬福分行,已於2024年4月1日獲得峴港市土地登記辦公室確認。
根據投資方提供的檔案和相關機構、單位的意見,上述項目中未來形成的569套公寓符合《房地產經營法》規定的銷售條件。
職能部門要求投資方簽訂未來形成的住宅買賣合同,遵守規定並滿足房地產經營法律規定的條件。
如果投資方抵押部分或全部項目或住宅,並有銷售該住宅的需求,則必須在與客戶簽訂住宅買賣合同之前,解除部分或全部項目或住宅及土地使用權的抵押。
按照規定的未來住宅銷售擔保執行。

據記錄,峴港時代廣場有四座塔樓,位於峴港海濱的黃金位置,擁有四個臨街面。其中,CT1和CT2兩座塔樓高達50層,擁有數千套公寓。
在該項目中,峴港市已允許變更CT1、CT2、CT3、CT7共管公寓的土地使用目的。
因此,投資方獲准變更上述四塊地塊中3,988平方米的商業服務用地,用於城市住宅目的,以建設公寓樓。




